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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公示提升补贴公示(2018年第二批)
发布日期: 2018-01-22 16:40:31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49号)规定,对20171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给予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经审核,阜康市洁丽洁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昌吉市城投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22名企业职工符合申领条件,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为2018122日—2018126日,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拨打监督电话:0994-2206022

附表:2018年昌吉州第二批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公示表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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