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全覆盖”夏季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共为5139名劳动者追发工资6107.92万元,为扎实推进农民工安“薪”无忧工程,对欠薪隐患早发现、早处置,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今年5月10日至7月31日,昌吉州组织开展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全覆盖”夏季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期间全州478个工程项目被纳入新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核查处置欠薪线索4171件为5139名劳动者追发工资6107.92万元。 据昌吉州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队长赵晔介绍,此次专项行动以全州住建、交通、水利、电力、能源等各类使用农民工的在建工程项目为重点,围绕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紧盯工程款支付担保、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总包单位代发工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制度落实情况,开展集中拉网式排查,并建立了在建项目管理台账。州、县市(园区)两级成立专班,严格落实“周调度、月报告”工作机制,对重点欠薪线索督导督办。 为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全州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大培训、大宣讲活动,通过解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培训新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应用和操作,帮助督促各工程项目企业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促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总包代发、农民工维权公示牌等五项核心制度落到实处。专项行动期间,共开展集中培训10场次,600余家工程建设领域企业、金融机构参加了培训,发放宣传资料1400余份。 同时,昌吉州加大督导力度,联动推进落实,充分发挥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作用,加强人社、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间联动,以及行政司法联动,强化工作调度,形成协同推进工作合力;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深入排查欠薪隐患。此次专项行动期间,对366个在建项目开展重点检查,以新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为依托,联合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重点对制度落实不到位在建项目进行执法检查,对制度未落实的工程建设项目限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处罚。 专项行动期间,全州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公布并畅通9部投诉举报热线,紧盯线索平台,通过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投诉举报热线等各渠道收集欠薪线索4524件,已办结4171件,办结率91.4%。同时,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6起。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在开展全面排查、强化源头管控、健全完善机制等方面下功夫,依托新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进一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查处各类欠薪案件,加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扩大劳动用工诚信等级评定的覆盖面,实行分类分级监管,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联合惩戒,提高违法成本,营造‘不愿欠、不能欠、不敢欠’的社会氛围。”昌吉州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队长赵晔表示。
昌吉州各县市(园区)投诉举报电话 联系电话:0994-2357511 玛纳斯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联系电话:0994-6653707 呼图壁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联系电话:0994-4516046 阜康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联系电话:0994-3234108 吉木萨尔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联系电话:0994-6916566 奇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联系电话:0994-7225613 木垒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联系电话:0994-4821080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联系电话:0994-6738160 高新技术开发区组织人社局 联系电话:0994-2260112 昌吉州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联系电话:0994-2206083 举报、投诉欠薪提示 一、在投诉欠薪前,需了解用人单位名称和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可在项目工地《维权告示牌》查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等,同时准备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签订的劳动合同,注意收集欠条、工资结算单等证据。 二、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向项目用工所在地县市(园区)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三、与用人单位存在工资争议的,应向项目有管辖权的人社部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反映拖欠工程款、材料款、运费、租赁费、误工费、自然人之间劳务纠纷等非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事项的,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涉及人数较多时,可选出3-5名代表反映问题。 六、请依法理性维权,避免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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