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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社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22-01-14 11:32:38 来源:昌吉州人社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一、2021年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机制。一是年初以来,局党组专题对本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列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明确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认真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严密组织法治专题学习。二是建立主要领导负责抓总,分管领导做好具体指导、协调、检查、落实的工作机制,将法治建设工作作为年终岗位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三是按标准要求有序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及时报送法治建设推进工作相关材料,配合州司法局做好了自治区司法厅法制建设调研工作。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抓好公职人员培训。邀请州普法讲师团等专家,进行《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消防安全等法规和公务礼仪培训。结合在全州人社系统开展的“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开设周五法律法规业务大讲堂,科室负责人轮流进行人社领域法律政策培训讲座,形成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公职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努力培养更多的“业务通”和全能型人社干部。二是开展各类专题学法活动。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法治庭州”开展的网络有奖答题和“月赛越勇”民法典知识微信答题活动,参与“法宣在线”宪法、国家安全知识网络学法答题活动。依托“全国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在线学习答题平台”,开展“日日学周周练月月比”活动,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规政策意识。二是加强法规政策宣传。与昌吉日报签订协议,定期开展人社就业、扶贫、社保等政策宣传。依托联通公司,点对点发送人社政策信息。利用“昌吉人社”微信公众发布人社政策动态信息,方便群众随时随地了解政策。利用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契机,向基层各族群众面对面宣讲《宪法》《民法典》以及安全生产、人社法规政策等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引导村民依法行事。四是营造浓厚普法氛围。紧紧围绕“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弘扬法治精神,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主题。制作国家安全宣传专题板面、普法宣传挂图,在办公场所、办事大厅张贴和发放。通过电子显示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文字开展《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宣传;通过昌吉日报、行风热线、法制进行时栏目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我和法治合张影”“寻找最美普法人”随手拍活动。

(三)坚持多措并举,构建依法行政的人社法治体系。一是有序推进“放管服”工作。持续推进减少审批事项,取消所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前,6个行政审批事项均已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二是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从“减”字入手,着眼解决群众办事跑路的难题,先后4次对服务事项和办事流程、指南进行重新梳理,减少审批事项、办事环节,最大限度精简程序、缩短时限、提升效能。按照人社部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要求,在全系统加快推行“打包办、提速办”,努力实现一次办结”。同时,全力推进网上业务经办,实现“互联网+社保”的经办模式,对受众面积最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社保业务,通过新疆智慧人社手机APP,群众可以轻松办理参保信息查询、人员参保、缴费工资申报、待遇申领、待遇资格认证等社保业务,真正实现了随时随地办、掌上便捷办。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严格落实《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将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经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开和有效期管理制度并及时进行备案。四是深入推进“三项制度”落实。认真落实《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接受服务对象监督。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配备了执法记录仪、照相机和摄像机,有效保证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案件办理等执法过程的全记录。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设置了专门的法规科,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审核。制定了《州人社局行政复议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制度(试行)》《州人社局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答复工作规则》,对重大疑难案件,由局法规科提出会商意见,采取局领导、聘用法律顾问、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业务科室负责人共同会商,进行合法性审核论证,保证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五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与新疆巨百律师事务所续签聘用法律顾问合同,由该律师事务所指派1名具备国家司法行政机关授予执业证书的律师担任我方常年法律顾问,就我局重大决策、疑难复杂案件、重大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并提出法律意见,或从法律上进行论证和提供法律依据,为我方提供信访事项法律咨询服务,同时为我局干部职工进行法治讲座和开展法制培训、宣传等。法律顾问通过列席会议,提供法律依据或者出具法律建议书等形式参与我局重大事项决策,确保决策的合法性。

(四)规范行政执法,营造公平正义的执法环境。一是加强综合执法。为顺应新业态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维护新业态企业和务工者合法权益,由州、县(市)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抽调精干力量,在全州范围开展了新业态用工、女职工产假和劳务派遣用工联合执法专项检查。此项工作受到了国家人社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的表彰。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以人社系统各单位和科室为责任主体,在技能业务培训中增设安全生产、工伤预防、人社法规政策等知识,通过“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春风行动”、“行政调解进企业”等活动及时宣传人社法规政策,积极引导职工依法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以工程建设领域重点,联合住建,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在全州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和深入企业、工地现场宣传等多种手段开展普法宣传,积极送法进基层、进企业、进工地。三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行“阳光执法”。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行为,及时对执法程序、处理结果随机抽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在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强化社会监督,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测评和执法资格考试,落实行政执法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佩戴执法标志,案件办理结束后按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统一执法文书,确保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四是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按照《昌吉州人社局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答复规则》《昌吉州人社局行政复议案件会商暂行办法》,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关,对应诉案件和科室具体行为,积极与州市法院、司法局和法律顾问加强沟通联系,反复论证,科学决策,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同时,严格落实法院裁决和司法局相关法律决定,维护法律严肃性和权威性。落实局领导出庭应诉和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的要求。五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对本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2021年州人社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州人社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的监督检查的内容、方式和要求,采取先自查后现场检查的方式分别对各科室、单位今年以来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存在问题

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理解学习缺乏系统性、全面性。二是依法行政意识有待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还有待提高。三是在法治政府建设的过程中创新措施办法还不多。

三、2022年工作安排

(一)持续推进普法宣传。创新普法方式,营造良好的人社法治氛围,多渠道、多层次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宣传人社法律法规,提高法规政策的知晓率,鼓励并引导劳动者通过法律手段依法有效维护合法权益。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培训,强化依法行政观念,做到人人尊法守法学法用法。加强执法监督,强化责任追究,打造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

(三)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执法程序规则,加强与公检法、司法、住建、工会、税务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积极推动人社领域执法活动发挥实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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