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建设总体目标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人社工作职能,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工作主线,大力推进人社部门法治建设,努力提升普法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人社系统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作为干部职工日常理论学习必修课。结合人社工作职能,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
2.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好“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主题法治宣传、自治区第十八个宪法法律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民法典》常态化主题宣传活动。结合“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在敏感节点,加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民族、宗教、国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入户释法宣传。加大人社领域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引导公民学习了解人社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群众法治意识。推动党内法规、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二、突出普法宣传重点,拓宽人社法规政策覆盖面
3.落实各类培训普法。将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维权、工伤预防等人社法规政策知识纳入本系统各类法规政策和业务培训,纳入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企业劳资管理人员培训,纳入新入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内容,提高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自觉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通过各类培训普法,扩大人社系统法律法规知晓率和覆盖面。
4.抓实系统内部普法。落实“一把手”讲法、领导干部年终述法、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干部职工旁听庭审制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法宣在线”学习和考试,邀请州普法宣讲团进行专题法治讲座或培训。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年度人社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专场竞赛活动,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
5.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巩固深化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新依委办发[2021]1号),推动局机关及部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向“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延伸。制定本局年度普法任务清单,通过网站和媒体对外公示,并报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6.推动执法过程中普法。根据人社业务职能,结合开展各类执法活动,面向行政相对人和管理服务对象、基层群众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以人社系统各科室、单位为责任主体,通过“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春风行动”,开展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重点建设项目实时监控、劳动用工日常巡察和专项检查等执法、劳动仲裁开庭、调解等执法活动时机,向各类服务对象等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和宣传人社法规政策。
7.建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长效机制。结合开展“法制六进”活动,向各类机构、各类群体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开展以案释法,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根据普法清单,在重大节日节点集中开展法治宣传,面向基层群众宣讲每年不小于10次,干部职工对基层群众入户释法每年不小于4次。
8.搞好媒体法治宣传。系统各单位运用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公共区域电子大屏等平台开展普法宣传。利用新媒体渠道广泛向社会公众普及人社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发挥昌吉日报人社专栏、人社系统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的独特优势,利用各类经办大厅电子显示屏,宣传普及人社系统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公民法治理念,增强法治素养。组织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自治区“法治新疆”微信平台开展的学法达人月月赛活动,参加“法治庭州”开展的“每天学一典”活动。
四、完善人社法治体系,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9.加强执法治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法制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纪律严明、业务精通、廉洁勤政的人社行政执法队伍
10.提升决策能力。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健全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会商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1.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监督,强化行政执法管理和责任考核,创新管理服务模式,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实效。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评估清理制度。
五、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人社治理法治化
12.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配套措施流程,形成严格规范的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按照“三项制度”工作指标要求,推进人社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13.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使职权,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证件换发规范工作。强化“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及时公开执法信息,确保执法公开公正。
14.加大执法力度。结合开展日常巡查,围绕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行动,严厉打击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依法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健全“联动”机制,增强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合力。
六、全面深化人社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5.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各项指标,积极做好咨询和投诉反馈工作,推行人社系统“互联网+监管”工作,提高监管效能。进一步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完善服务方式,不断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16.推进人社信用体系建设。及时发布人社部门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动态、典型案例,归集和报送人社信用信息。建立完善人社领域红、黑榜制度,深入开展人社领域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信用水平。
七、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推进人社法治规范化建设
17.保障行政复议应诉质量。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工作规则,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办案质量。强化行政复议纠错和规范功能,对行政复议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行政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及时分析研判、加强指导规范,对问题突出的部门进行提示预警。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答辩、出庭、应诉等工作。
18.加强行政调解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州、县(市)劳资纠纷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推进劳资纠纷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充分发挥协商、调解在处理劳资纠纷和劳动人事争议中的基础作用。
19.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注重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信访工作中的运用,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努力提高信访办结率,对人社领域重点矛盾纠纷进行预警排查,将矛盾化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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