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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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同意昌吉州农之航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增加培训职业(工种)的公示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新人社发〔2016〕93号)文件规定,昌吉州农之航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申请增加的“创业培训”职业(工种)经审核符合规定条件,拟准予增加,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14日)。
公示期间,如对许可事项有异议,请向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反映,联系电话:0994-2206024。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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