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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成立昌吉州鸿安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和昌吉州农之航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0-10-12 11:02:37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拟同意成立昌吉州鸿安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和昌吉州农之航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两所培训学校,现予公示。

一、公示内容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名称

办学许可证号

培训工种

地址

法人

昌吉州农之航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人社民6510057000044

农产品劳务经纪人,农作物植保员,农业经理人,农艺工,园艺工,护林员,(家禽、家畜、蜜蜂)饲养,(初、中级)

昌吉市石河子路新疆嘉迪科技大厦D3-9-4-9

郑梅(412XXXX42)

昌吉州鸿安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人社民6510057000045

消防设施操作员(初、中级)

昌吉市滨河南路129号小区花间集休闲街3号楼二楼

夏鸿伟(652XXX12)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2020年1012日至1018日)。

  三、其他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电话:0994-2206024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