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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李志龙等6位援疆专业技术人员获得自治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阜康市职称办、州直有关单位:
根据新职称办〔2019〕9号文件通知,批准李志龙等6位援疆专业技术人员自2019年1月起,获得自治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单如下:
一、教师系列高校教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人)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 李志龙
二、教师系列高等职业院校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人)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 胡文明、沈秀娥
三、教师系列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人)
昌吉州第三中学 郑朝亮
阜康市第二中学 刘春连
四、工程系列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人)
昌吉电视台 孙长勇
昌吉回族自治州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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