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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冶宁等20位同志获得自治区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7-31 19:20:05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奇台县、吉木萨尔县、阜康市、昌吉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职称办、州直有关单位:

根据新职称办〔2018〕80、81、82号文件通知,批准冶宁等20名同志获得自治区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单如下:

一、群众文化专业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1人)

昌吉市文化馆:冶宁、李琴

奇台县文化馆:姜立东 、王斌

吉木萨尔县文化馆:王艳

玛纳斯县文化馆:阿汗·夏米

昌吉市阿什里乡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服务中心:加尔肯别克·纳斯依奥拉

昌吉市佃坝镇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服务中心:廖婧宇

昌吉市大西渠镇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服务中心:仲伟善

阜康市城关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吕文霞

阜康市滋泥泉子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芦永明

任职资格时间自2017年12月27日计算。

二、图书资料专业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5人)

州图书馆:尚晓红、唐辉

呼图壁县图书馆:惠广晟

吉木萨尔县图书馆:陈丽

玛纳斯县乐土驿镇文化广播宣传教育服务中心:王鸿锋

任职资格时间自2017年12月30日计算。

三、艺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4人)

州艺术剧院

二级演员:马勇、马莹莹

二级演奏员:王善鸣

二级舞美设计师:马骞

任职资格时间自2017年12月29日计算。

昌吉回族自治州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