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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梁红梅等20位同志获得自治区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3-09 17:48:22 来源:昌吉州人社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奇台县、阜康市、呼图壁县、昌吉市、玛纳斯县职称办,州直有关单位:

根据新职称办〔2017〕44、45、46、47、49号文件通知,批准梁红梅等20位同志获得自治区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单如下:

一、教师系列高等职业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4人)

(一)教授(1人)

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梁红梅

(二)副教授(3人)

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卢雪梅、任丽君、美丽班哈盼

任职资格时间自2016年12月2日计算。

二、教师系列中等专业学校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5人)

奇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韩新荣、王晓琼、王德云、杜景明

玛纳斯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邢娟

任职资格时间自2016年12月3日计算。

三、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1人)

阜康市草原站:金国平

任职资格时间自2016年12月11日计算。

四、新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9人)

昌吉人民广播电台

主任编辑:朱丽君

主任记者:程晾、彭江燕

阜康市广播电视台

主任记者:吕轩

呼图壁县文化体育旅游广播影视局

主任记者:陈秀芬

奇台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主任编辑:李惠兰

主任记者:何志龙、万里洪、姚吉文

任职资格时间自2016年12月23日计算。

五、工业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人)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张爱琴

任职资格时间自2016年12月14日计算。

昌吉回族自治州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