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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4月昌吉州政府债务预算调整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24-07-12 16:15:36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一、截至2023年12月昌吉州政府债务限额总体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昌吉州政府债务限额总额为636.99亿元,其中:昌吉州本级政府债务限额为116.5亿元,分别为:小本级66.94亿元、农高区19.03亿元、准东开发区30.53亿元;所属县(市、区)政府债务限额为520.49亿元。

(一)一般债务限额总额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昌吉州政府一般债务限额总额275.9亿元,其中:昌吉州本级政府一般债务限额为50.86亿元,分别为:小本级32.14亿元、农高区9.93亿元、准东开发区8.79亿元;所属县(市、区)政府一般债务限额为225.04亿元。

(二)专项债务限额总额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昌吉州政府专项债务限额总额为361.09亿元,其中:昌吉州本级政府专项债务限额为65.64亿元,分别为:小本级34.8亿元、农高区9.1亿元、准东开发区21.74亿元;所属县(市、区)政府专项债务限额为295.45亿元。

二、本次新增债务限额情况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新财债〔2024〕2号)文件,下达我州新增债务限额38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9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29亿元。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将新增一般债务限额9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29亿元分配至所属县(市、区)和州本级项目单位。

(一)新增一般债务限额分配情况。昌吉州政府新增一般债务限额总额9亿元,其中:昌吉州本级政府新增一般债务限额为1.7亿元,分别为:小本级0.7亿元、农高区0亿元、准东开发区1亿元;所属县(市、区)政府新增一般债务限额为7.3亿元。

(二)新增专项债务限额分配情况。昌吉州政府新增专项债务限额总额为29亿元,其中:昌吉州本级政府新增专项债务限额为5.3亿元,分别为:小本级1.1亿元、农高区2.2亿元、准东开发区2亿元;所属县(市、区)新增政府专项债务限额为27.9亿元。

三、调整后2024年4月昌吉州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按照上述新增债务限额分配后,2024年4月昌吉州政府债务限额总额调整为674.99亿元,其中:昌吉州本级政府债务限额调整为123.5亿元,分别为:小本级68.74亿元、农高区21.23亿元、准东开发区33.53亿元;所属县(市、区)政府债务限额调整为551.49亿元。

(一)调整后一般债务限额总额情况。2024年4月昌吉州政府一般债务限额总额调整为284.9亿元,其中:昌吉州本级政府一般债务限额调整为52.56亿元,分别为:小本级32.84亿元、农高区9.93亿元、准东开发区9.79亿元;所属县(市、区)政府一般债务限额调整为232.34亿元。

(二)调整后专项债务限额总额情况。2024年4月昌吉州政府专项债务限额总额调整为390.09亿元,其中:昌吉州本级政府专项债务限额调整为70.94亿元,分别为:小本级35.9亿元、农高区11.3亿元、准东开发区23.74亿元;所属县(市、区)政府专项债务限额调整为319.15亿元。

四、截止2024年4月昌吉州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止2024年4月,昌吉州政府债务余额为603.04亿元,政府债务余额全部严格控制在限额674.99亿元内,其中:昌吉州本级政府债务余额为111.09亿元,分别为:小本级64.18亿元、农高区16.47亿元、准东开发区30.43亿元;所属县(市、区)政府债务余额为491.95亿元。

(一)一般债务余额情况。截止2024年4月,昌吉州一般债务余额为252.13亿元,其中:昌吉州本级一般债务余额为46.17亿元,分别为:小本级29.38亿元、农高区8.08亿元、准东开发区8.71亿元;所属县(市、区)一般债务余额为205.96亿元。

(二)专项债务余额情况。截止2024年4月,昌吉州专项债务余额为350.91亿元,其中:昌吉州本级专项债务余额为64.92亿元,分别为:小本级34.8亿元、农高区8.4亿元、准东开发区21.72亿元;所属县(市、区)专项债务余额为285.99亿元。

五、2024年4月昌吉州本级新增债券安排情况

2024年4月,昌吉州本级安排政府新增债券7亿元,其中:小本级1.8亿元、农高区2.2亿元、准东开发区3亿元。按发行情况来看,已发行新增债券1.1亿元,其中:准东开发区1.1亿元。

(一)新增一般债券安排情况。2024年4月,昌吉州安排新增一般债券1.7亿元。已发行新增一般债券1亿元,其中:准东开发区用于昌吉州准东开发区北电路加宽改造项目0.3亿元、准东开发区西黑山产业园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0.2亿元、准东开发区五彩湾通用机场供电工程项目0.2亿元、准东开发区五彩湾通用机场连接路建设项目0.1亿元、准东开发区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0.2亿元。

(二)新增专项债券安排情况。2024年4月,昌吉州安排新增专项债券5.3亿元。已发行新增专项债券0.1亿元,其中:准东开发区用于昌吉州准东开发区芨芨湖城区供热项目0.1亿元。

附件:1.1-1截止2024年4月昌吉州政府一般债务限额、余额情况表

1-2截止2024年4月昌吉州政府专项债务限额、余额情况表

1-3截止2024年4月昌吉州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含一般债务限额、余额和专项债务限额、余额)情况表

2.2024年4月昌吉州本级新增债券安排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