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安排。自2017年6月14日开始,派检查组对我州选定的8家行政事业单位实施检查。为提高检查工作的影响力和震慑力,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被检查单位名单、检查重点内容等公示如下:
一、检查单位名单:昌吉回族自治州信访局、昌吉回族自治州接待处、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共就业服务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第三中学、昌吉回族自治州科技馆、昌吉回族自治州林业局、昌吉回族自治州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昌吉回族自治州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
二、会计监督检查的范围和重点:本次检查以被查单位201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为重点,紧紧围绕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以及财政资金投入的重点领域和行业开展检查。将会计监督检查与部门预决算检查相结合,检查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以及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看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购置资产是否存在未办理政府采购或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是否擅自处置国有资产;是否存在挪用专项资金、虚报预算支出、超过规定范围和标准发放津贴补贴、使用假发票、偷漏税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并将行政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十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等也纳入检查范围,继续推进和完善“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三、联系电话
昌吉州财政局监督办:2517312
如有举报请直接与检查组联系或拨打电话,特此公示。本公示保留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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