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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昌吉州2015年度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交叉互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26 16:24:07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0次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000021/2016-000031 信息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6-04-26
文  号: 昌州财社〔2016〕1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昌吉州2015年度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交叉互查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做好我州2015年度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补充通知》(昌州财社字〔2016〕23号)的有关安排,现对各县(市)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交叉互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2016年4月12日-4月15日

二、检查组成员

组长:喜献文昌吉州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卢雪岭昌吉州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公务员局局长

组员:

第一小组:金露(组长)、马丽萍、汪金桥、张建华、吉秀婷、张建、崔瑾、张碧珠、薛宗明、辛利荣

第二小组:谢迪(组长)、孟庆岚、杨兰、蔡艳霞、楚建琪、王慧萍、李轩、努斯热提、张静祯、姚军

三、检查安排

4月12日所有检查组成员在昌吉市进行检查

4月13-4月15日玛纳斯县、呼图壁县、阜康市(第二小组),吉木萨尔县、奇台县、木垒县(第一小组)。

四、检查内容

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度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专项检查的补充通知》(昌州财社字〔2016〕23号)的有关要求,做好交叉互查工作,着重对资金运行监管、资金支出审核、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检查食宿自理。

2、请全体检查组成员于2016年4月11日下午六点在昌吉州财政局四楼会议室参会。

2016年4月8日

文字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