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选聘会计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0021/2016-000053 | 信息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6-04-20 |
文 号: | 昌州财金 〔2016〕19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转发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选聘会计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为加强自治州国有金融资产管理,规范自治州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选聘会计事务所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金融企业和会计事务所的合法权益。现将自治区《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选聘会计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金[2016]12号)转发给你们,请将本文转发地方金融企业,并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选聘会计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金[2016]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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