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公布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0021/2016-000005 | 信息分类: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6-02-02 |
| 文 号: | 新财非税〔2015〕25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转发《关于公布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 ||
自治州党委各部、委,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社会团体,各县(市、园区)财政局、发改委: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新财非税〔2015〕25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寇新华2514175
滕江芬2514175
昌吉回族自治州财政局
201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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