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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26 12:41:58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0次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000021/2016-000003 信息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6-01-26
文  号: 昌州财会〔2016〕3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会[2016]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单位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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