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搜本站
搜索
当前页面: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四项定点协议 服务审批程序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31 17:30:09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7/2019-000002 信息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昌吉州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8-12-31
文  号: 昌州财购〔2018〕20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四项定点协议 服务审批程序的通知


昌吉回族自治州各委、办、局、人民团体,各直属单位,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昌吉州人民检察院, 各定点服务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预算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通知》(中发〔20131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的通知精神。为强化预算单位财务管理,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节约财政预算资金,树立党政机关清正廉洁、勤俭节约的政府形象,昌吉州财政局对政府购买 “四项定点协议服务”项目,实行定点采购、统一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采购主体、履行采购义务

1、“四项定点协议服务”的概念

“四项”是指:会议服务、印刷和出版服务、汽车维修和保养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交强险除外)。“定点”是指:政府管理部门通过社会购买服务,以市场竞争形式配置公共资源,按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给政府提供服务的单位。“协议”是指:由购买服务单位或采购人,在定点服务单位中,经友好协商,优质论价,择优选定服务单位的过程。“服务”是指:定点服务单位按照协商议价确定的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的过程。

2、州本级“四项定点协议服务”的确定

昌吉州财政局作为社会购买服务的管理部门是四项定点服务协议采购单位,昌吉州财政局相关预算资金管理科室代表财政局行使采购管理权利,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四项定点服务单位。经昌吉州财政局申请,通过昌吉州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由昌吉州财政局委托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组织公开招标,招标完成后,确定四项定点协议服务单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与中标单位签订《定点服务合同》,由昌吉州财政局按照《中标通知书》和《定点服务合同》,向社会公布四项定点服务中标企业名单及中标企业基本信息。

3、州本级预算单位“四项定点协议服务”的采购

州直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购买四项定点协议服务时,行使采购人权利、履行采购人义务,按照财政局预算资金管理对口科室,由采购单位分别向昌吉州财政局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社保科、经济建设科、农业科申请四项定点服务协议采购申请审批事宜,必须先申请定点采购服务,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购买。定点服务单位必须按照审批通过的《申请单》提供服务,对未经财政部门审批通过服务项目提供服务的定点单位,将取消政府采购定点服务资格;采购单位未经审批进行购买四项定点协议服务的,财政部门将不予补办审批手续,这是一条红线不可逾越。

4、驻昌吉所在地的中央及自治区预算单位定点采购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

尔自治区2019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新财购【201816号)第五项第(九)条规定,自治区驻外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细化管理的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将年度采购计划提前报所在地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由所在地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按照当地“四项定点协议服务”相关规定办理采购,不给所在地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采购预算和计划的驻外单位,不予办理政府采购事项。

二、购买四项定点协议服务申批程序

1、机动车保险定点服务:

州直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购买公务用机动车辆保险服务时,首先,填制昌吉州财政局印发的《昌吉州政府采购办汽车统一投保续保申请表》一式三份,填写的基本信息必须完整准确,由投保单位在中标的保险公司中,协议择优选择一家定点保险公司及所需险种申请投保。其次,保险公司按照投保单位的险种,正确填写正常保费、优惠率、优惠后保费、保险公司名称等内容,并签写意见加盖公章(加盖业务章无效),投保单位依据保险公司给予的优惠报价签写意见加盖公章报昌吉州财政局对口部门预算资金管理科室审批。最后,昌吉州财政局对口部门预算资金管理科室审批签写意见加盖公章的《申请表》生效。投保单位凭批准《申请表》在定点保险公司按申请的险种办理机动车辆保险手续,依据批准《申请表》、《保险单》、发票等凭证办理资金结算,必须在当年完成结算业务,不得跨年和打白条拖欠。 保险公司凭批准《申请表》方可出具《保险单》及发票,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单》及发票,购买单位财务部门不予结算,财政部门不予补办审批手续,并追究保险公司责任。

2、机动车维修和保养定点服务:

州直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购买公务用机动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时,首先,填制昌吉州财政局印发的《州直行政事业单位车辆定点维修申请表》一式四份,本单位司机填写机动车辆故障维修和保养项目并签字,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由申请维修和保养单位通过协议择优选择一家定点修理厂家申请维修和保养。其次,定点修理厂家对申请维修机动车辆故障经专家评估签定意见并加盖公章,申请维修单位报昌吉州财政局相关预算资金管理科室对维修项目出具审核意见。再次,修理厂家依据州财政局对申请维修项目的审核意见,填制《昌吉州政府采购办定点修理厂专用派工单》,载明修理明细项目、定额、单价、费用;载明用料名称规格、数量、购入价、管理费等项目,计算出汽车修理预算总额,方可下料修理。最后,修理厂家按季将《昌吉州政府采购办定点修理厂专用派工单》第三联附上修理结果,随同《州直行政事业单位车辆定点维修申请表》第三联一并报昌吉州财政局备案。如果确实在本地无法修理的,由定点修理厂家对申请维修车辆故障经专家评估出具签定意见并加盖公章,报经州财政局批准后可到自治区本级确定定点修理厂修理。不论是在本地还是在自治区,凡发生维修业务,资金结算由各单位自行与修理厂家办理,必须在当年完成结算业务,不得跨年和打白条拖欠。各维修厂家必须实行电子文档管理,做到一车一档,严格按合同约定工时价格进行结算存档,做好维修档案管理,未经审批不得承接维修业务,否则将取消定点服务资格。

3、印刷和出版定点服务:

州直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购买文印和出版服务时,首先,填制昌吉州财政局印发的《州直行政事业单位定点文印申请表》一式三份,由采购单位通过协议择优选择一家定点印刷厂申请文印事宜。其次,定点印刷厂按照公开招标承诺优惠价格填写报价,采购单位依据报价由经办人签字,经采购单位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报财政局部门预算资金管理科室审批。最后,昌吉州财政局相关科室审批签写意见后印刷厂方可办理印刷业务,采购单位直接与印刷厂按优惠价格进行结算,必须在当年完成结算业务,不得跨年和打白条拖欠。单次采购金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出版服务,应当申请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公开招标。

4、会议场所定点服务:

州直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办会单位”)召开的一类会议、二类会议、三类会议,按规定申请会议经费,及时与昌吉州财政局对口部门预算资金管理科室联系,到定点协议服务单位办理相关购买会议服务业务。“办会单位”购买会议服务时,首先,填制昌吉州财政局印发的《昌吉州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定点会议接待申请表》一式四份,按照会议安排做好预算,可在已确定的会议定点服务单位中通过协议择优选择办会场所。其次,定点服务单位依据“办会单位”的《会议接待申请表》作出酒店报价,“办会单位”负责人依据报价签写意见并加盖公章,报昌吉州财政局相关科室签写意见并加盖公章。最后,定点服务单位按季度将《昌吉州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定点会议接待申请表》第三联附上会议结算单报州财政局备案。“办会单位”不得到非会议定点服务单位办会,不得违反会议纪律自行组织或要求会议定点服务单位提供高消费娱乐活动、旅游、赠送礼品和纪念品等,不得在会议费中核算与会议无关的支出。会议结束后,“办会单位”和会议定点服务单位要相互配合,及时进行会议费结算,必须在当年完成结算业务,不得跨年和打白条拖欠。特殊情况需到定点宾馆以外开会和接待的,须报州财政局审批。

三、监督与投诉: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从20190101日起,凡发生以上“四项定点协议服务”项目的,向昌吉州财政局对口部门预算资金管理科室申报,批准后到定点服务单位去办理相关购买服务业务。提倡通过协议择优选定定点服务单位,严禁到非定点单位办理以上业务,在非定点单位办理以上业务的单位不得报销,否则按违反财经纪律给予一定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单位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本次公开招标确定的定点服务单位,必须将招标时承诺的各项优惠服务上墙悬挂张贴在醒目位置,以便购买服务单位办理业务人员监督,州财政局将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定点服务单位的服务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对存在问题的定点服务单位提出批评和整改意见,问题严重的,取消其定点服务单位资格并予以通报。采购单位如发现定点服务单位不按合同条款执行或服务态度差、质量不满意,请及时向州财政局或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反映,经核查反映情况属实,将停止定点服务资格或取消下一年度该单位的投标资格。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994-2522198、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监督电话:0994-2267807

四、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

州直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发生购买四项定点协议服务项目的采购,必须按季通过政府采购网填制《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上报州政府采购办,州政府采购办依据底册进行核对,对漏报、少报、不报的单位一旦核实将停止该单位社会购买力的审批,责令其补报,对于累次不报的将给与通报批评。 各定点协议服务单位按季度分单位汇总后,给昌吉州财政局预算资金管理科室报送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若本期没有发生定点协议服务业务的,提交情况说明。驻昌吉所在地的中央及自治区预算单位发生购买定点服务项目,报昌吉州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批,各定点协议服务单位按季度向政府采购办报送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

五、其他

昌吉州财政局印发的《昌吉州政府采购办汽车统一投保续保申请表》、《州直行政事业单位车辆定点维修申请表》、《州直行政事业单位定点文印申请表》、《昌吉州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定点会议接待申请表》的使用范围,必须在昌吉州本级“四项定点协议服务”的定点中标企业中购买服务时,填制使用以上四种《申请表》,不在昌吉州本级“四项定点协议服务”的定点中标企业中购买服务时,不得填制使用以上四种《申请表》。

附件:2018年定点协议服务中标单位名单








昌吉回族自治州财政局

20181228
















附件:

2018年定点协议服务中标单位名单


一、(1)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中标单位:

1、昌吉市南方进口汽车维修厂

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乌伊东路49

法人:闫洪林18699434500 0994-2358840

2、昌吉市金百惠汽车维修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乌伊东路88

法人:郭家辉18999361770 0994-2341305

3、昌吉市鑫民康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六工镇西五工一组渡家村院内

法人:王 18709946668 0994-2701788

4、昌吉市沃鑫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乌伊西路241号北侧原西客站大楼

陈曙光13779267799 0994-2223226

5、昌吉市博伟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乌伊西路九家沟北侧庞大汽车城重汽4S电一楼 法人:孟兆伟18997557888 0994-2702001

6、昌吉市隆丰汽车维修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乌伊西路66号院内

法人:黄绪德13009601538 0994-6560799

7、新疆昌吉正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乌伊东路108

法人:王 18609941399 0994-2368599

8、昌吉市百航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昌吉市健康西路35号(二十八区四丘6栋一层)

法人: 庄水莲18999557418 0994-2282510

9、昌吉市老三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绿洲路2号(红星东路25号)

法人:陈宗跃13709946999 0994-2352699

10、昌吉市腾辉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乌伊西路南侧夹滩村汽车城

法人: 郎 13394965866 0994-2233668

11、昌吉市汇丰优配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乌伊西路南侧夹滩村宏东汽车城一层一号厅法人:钱卫忠 18196181888 0994-2239123

12、昌吉市众力达汽车修理厂

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乌伊西路南侧夹滩村宏东汽车城(中山路区夹滩村丘242层)

法人:张玉红13009605555 0994-2356255

13、昌吉市鑫众杰汽车修理厂

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乌伊西路南侧夹滩村宏东汽车城(中山路区夹滩村丘18栋)

法人:卢水梅13899616658 0994-2225050

14、昌吉市宏东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乌伊西路南侧夹滩村汽车城内二号维修服务店(中山路办事处夹滩村)

法人:刘世军 13999558587 0994-2215123

15、昌吉市诚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乌伊西路53号门面房

法人:李似燕13201000077 0994-8160805

16、昌吉市名车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乌伊西路北侧亚中商城对面

法人:刘继显18129396610 0994-2585711

17、昌吉市宝新盛飞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商城路76号庆源热力公司院

内大门东侧

法人:赵春霞13999348996 0994-2326699

18、昌吉市信义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西外环南路特检所正对面

法人:宋 18999550091

19、新疆龙之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长宁南路市法院南侧鸿泽大厦一楼4 法人:张恒鑫 15109942345 0994-2522223

20、昌吉市鑫华安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乌伊东路115号门面房(25425栋) 法人:张永旭18935739111 0994-2592500

21、昌吉市靖越汽车修理厂

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乌伊西路南侧汇京汽车城内

法人:马海涛18999555263

22、昌吉市鼎盛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先锋南路夹滩村二组三屯流域管理处 法人:康鼎文 15509942121 0994-2503190

23、新疆亿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乌伊西路(昌吉汽车先锋路口向南500米) 法人:余小祈13999359688 0994-2205998


一、(2)定点轮胎供应商中标单位:

1、昌吉市惠通达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昌吉市乌伊东路105

法人:武 18699448686 0994-2353527

2、昌吉市江舟轮胎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乌伊东路昌吉干休所院内

法人:李翠萍138996666501 0994-2328215

3、昌吉市敏辉雷轮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乌伊东路南侧53号(都市名居小区) 法人:张同雷 13899616778 0994-2515619

4、昌吉市博伟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乌伊西路九家沟北侧庞大汽车城 法人: 孟兆伟 18997557888 0994-2702001

5、昌吉市沃鑫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乌伊西路241号北侧原西客站大楼 陈曙光13779267799 0994-2223226

6、昌吉市鑫众杰汽车修理厂

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乌伊西路南侧夹滩村宏东汽车城(中山路区夹滩村丘18栋)

法人:卢水梅13899616658 0994-2225050


二、定点保险中标单位:

1、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支公司

昌吉市乌伊西路北侧公园2099小区常传义 13779676767

2、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心支公司

昌吉市北京南路35号华洋实业集团综合办公副楼(1-3层) 谭思佳 13029600412

3、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州支公司

昌吉市红星东路与屯河路交汇处新天地大厦

13899618998

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州分公司

昌吉市北京南路19 陶发洪18909940880

5、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心支公司

昌吉市乌伊东路89 冯艳斌13579624444

6、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州中心支公司

昌吉市延安北路89 王新环13199946036


三、定点文印中标单位

1、昌吉市升华印刷有限责任公司

昌吉市红星西路3毋桂芳 13899656082

2、昌吉市红星汇文商贸有限公司

昌吉市建国西路龙洋国郡2号商楼 李艳萍13579626687

3、昌吉市新风印务有限公司

昌吉市北京北路州党校1257栋姜翠萍18999367161

4、新疆朝阳印刷有限责任公司

昌吉市三工镇常胜八组 13999357818

5、新疆金版印务有限公司

昌吉市北京南路82侯正军 18699410555

6、昌吉市天域印务有限公司

昌吉市延安南路94张新霞 13709945790

7、昌吉市诚信印务有限公司

昌吉市延安北路供电巷十小对面 张建国 13909944105

8、昌吉市新泰阳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富强路10号 赵 13999818218

9、昌吉市昌利华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昌吉市宁边西路247 13999356686

10、昌吉市海天印刷有限责任公司

昌吉市宁边西路79李晓萍 13999568151

11、昌吉市文宏印刷厂

昌吉市健康西路负一层33 刘文宏18196195235


四、定点会议接待(宾馆)中标单位

1、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教育培训中心

昌吉市南公园西路 18997958008

2、新疆昌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润酒店

昌吉市延安南路37号 张振刚 13565346000 2348413

3、昌吉市东升鸿福大酒店

昌吉市北京南路51 王开金 0994-2593888

4、昌吉市华东荣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昌吉市石河子西路536满吉国 18167778880

5、新疆鸿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昌吉市建国西路66 1320994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