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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试编2017年度财政 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2-23 11:42:33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7/2018-000044 信息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昌吉州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8-02-23
文  号: 昌州财库〔2018〕2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试编2017年度财政 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为做好2017年度财政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试编工作,自治区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试编2017年度财政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新财库〔20184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我州2017年度财政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试编范围仍为州本级和各县市区,各县市区要加强试编工作组织领导,制定试编方案,明确内部各工作环节职责分工,强化协作配合,确保数据质量。各县市区财政局应于2018年4月15日前,将本县市区全套2017年度财政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资料(试编)加盖财政局公章报送州财政局(含电子文件)。

附件: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试编2017年度财政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新财库〔201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