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搜本站
搜索
当前页面: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 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23 16:36:03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7/2017-000179 信息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昌吉州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7-11-23
文  号: 昌州财会〔2017〕28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 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新财会〔201747)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定于20185月举行。现就昌吉考区2018年度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认真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名方式

1、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入口为自治区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www.xjcz.gov.cn),选择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阅读网上报名公告和提示,按照报名系统的提示完成注册和缴费。

(三)报名时间


级别

报名

网上注册起止时间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

初级

第一阶段报名

20171130时-111224

20171130

第二阶段报名

201711200时-112924




(四)其他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缴纳费用的,系统自动确认为放弃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报名,对填报信息、上传照片等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报考人员交费成功后,应及时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成功。如有问题,准考证打印前,请与考试管理机构联系处理。

2、报名成功后,需要发票的考生可登录 “非税在线缴费(http://finpt.xjcz.gov.cn/finpt/PrintCenter.jsp)票据在验证打印”,根据非税电子缴款书编号和身份证件后四位打印电子票据。

3、网上缴费成功后,不办理退报名、改报名、退费等事项。

4、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合格后,领取考试成绩合格单时,应按照报名条件规定向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若有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成绩。

二、考试方式和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时间

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于20185月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四、考试大纲及考试辅导用书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度考试辅导用书。需要新大纲和新教材的报考人员可通过关注“新疆财政” (xjkjiangcaizheng)微信公众号,点击会计书店自愿购买。网购考试辅导用书由自治区会计学会提供邮费补贴, EMS方式寄送考生。

五、考务日程安排

(一)2017111日前,各县市考试管理机构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考试大纲、报名日期和报名方式,合理设置并公布本辖区报名服务点及咨询电话。

(二)2017121日前,完成2018年度考试报名工作。

(三)201831日前,州考试管理机构向自治区会考办报送考场设置情况。

(四)201851日后,核发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准考证。

(五)201858日前,州考试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布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值班电话,并将考试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自治区会考办。

州考试管理机构应当于上述日期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完善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指挥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用防范科技作弊设备,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2018512日,州考试管理机构组织昌吉考区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

(七)20186月,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布。

自治区会考办报名咨询电话:(0991)28174142828267

昌吉州会考办报名咨询电话:(09942522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