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 规范财务管理 严肃财经纪律的意见》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Z027/2017-000121 | 信息分类: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7-08-15 |
| 文 号: | 昌州财监[2017]16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 规范财务管理 严肃财经纪律的意见》的通知 | ||
各县市(园区)财政局、州直各行政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切实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自治区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意见》(新财监[2017]10号),对会计基础管理、收支管理等方面都做出了严格规定和要求。现将该《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和要求,并严格执行。
附件: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意见》(新财监[2017]10号)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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