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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昌吉州国资委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2-12-07 17:12:26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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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订自治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2、根据自治州人民政府授权,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代表自治州人民政府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监管州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的企业国有资产和其他经营性国有资产,维护和落实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3、研究拟订自治州国有经济发展规划,探索地方国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的领域和途径,指导、推动国有经济向自治州公共服务领域、传统优势产业、地方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型产业集中,提升国有经济的影响力和控制力。负责指导、审批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

4、承担所监管企业和经营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所监管企业领导任期经营目标、考核标准等,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5、指导、推进自治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与大企业大集团联合、重组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规范公司治理结构运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6、指导所监管企业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企业管理创新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按照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7、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州人民政府向国有独资企业派出监事会和董事,向国有控股和国有参股企业派出董事、监事,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9、组织实施州本级国有企业股权管理、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产权登记和产权转让交易、资产统计、绩效评价及经济运行动态监测等工作;在授权范围内组织实施州本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州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国有产权交易活动。

10、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等工作。

11、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和流失查处,起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依法维护国有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12、根据州人民政府授权,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的要求,指导、推进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非经营性转经营性国有资产和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提高国资监管覆盖面和国有资产配置效率。

13、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督促金融机构落实区州党委、政府的各项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研究拟订自治州地方金融业发展的总体规划,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维护金融秩序;加强自治州金融服务协调工作,协调自治州与州内各金融机构的关系;研究拟订自治州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和小金融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和小金融机构建设;负责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审批和监管工作,规范其运行和防控风险;承担自治州金融服务协调领导小组和小额贷款公司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4、负责研究拟订自治州企业上市发展规划和支持上市公司发展、拟上市公司上市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做好后备上市企业的筛选、培育、服务和推荐工作,协调解决企业上市的有关问题;组织做好自治州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增发新股等工作;负责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登记、托管工作;承担自治州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5、依法对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理委员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推进地方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

16、承办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实有人数29人,其中:在职人员2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5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包括: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决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昌吉州国资委下设4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组织宣传科(党建服务中心)、考核监督科、改革发展科。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571.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85万元,增长1.75%,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了。本年支出571.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5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571.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1.3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571.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8.43万元,占81.98%;项目支出102.9万元,占18.0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71.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88万元,增长5.5%,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资金的增加。财政拨款支出571.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88万元,增长3.98%,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525.81万元,决算数571.34万元,预决算差异率8.65%,主要原因是:经费的追加造成了年初预算数和决算数的差异率。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525.81万元,决算数571.34万元,预决算差异率8.65%,主要原因是:经费追加支出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1.34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13499其他统战事务支出1.84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47万元;

2080506机关事业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01万元;

2081099其他社会福利支出1万元;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3.34万元;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7.42万元;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34万元;

2150701行政运行383.15万元

21507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9.92万元;

2299999其他支出24.87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8.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0.6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99.57万元、津贴补贴95.42万元、奖金37.55万元、伙食补助费23.19万元、绩效工资9.4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4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0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3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4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4万元、住房公积金64.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28万元、退休费0.5万元、生活补助9.19万元、奖励金0.38万元。

公用经费37.74万元,包括:办公费4.46万元、印刷费0.35万元、手续费0.15万元、电费1.80万元、邮电费1.50万元、取暖费3.68万元、物业管理费8.50万元、差旅费0.90万元、维修(护)费0.62万元、租赁费4.58万元、培训费0.14万元、劳务费0.82万元、工会经费2.70万元、福利费3.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6万元、其它交通费0.2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4.06万元,比上年减少0.73万元,降低15.2%,主要原因是:车辆加油和车辆保养费用的减少,总量控制用油量和车辆的维修,减少公务运行维护费,做到逐年递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业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6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0.73万元,降低15.2%,主要原因是:车辆加油和车辆保养费用的减少,总量控制用油量和车辆的维修,减少公务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产生公务接待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本单位无此项支出。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车辆的维修保养、车辆保险、车辆加油费用。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本单位无此项支出。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4.20万元,决算数4.0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3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没有产生因公出国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4.20万元,决算数4.0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3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昌吉州国资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74万元,比上年减少0.45万元,降低1.17%,主要原因是:减少机关办公经费支出,做到逐年递减。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32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64.81万元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1辆,价值48.97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系日常公务用车)、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1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7个,共涉及资金105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能按时完成项目的实施;二是按照财政预算要求能做到专款专用;三是对项目资金及时进行监控和自评。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对项目监督检查力度不够;二是绩效评价管理不到位;三是绩效评价审核不严。对项目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绩效目标设置会更科学、更合理;二是大力倡导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切实营造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具体项目自评情况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