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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昌吉州林业和草原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2-12-07 17:23:25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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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及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国家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拟订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相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程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防预报和应急处置。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研究提出自治州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意见,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应急处置。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负责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自治州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规划,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规划发展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自治州应急管理局,以自治州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1.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自治州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草原预算内投资、自治州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定自治州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管理、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3.完成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昌吉州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实有人数48人,其中:在职人员2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5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州林业和草原局部门决算包括:昌吉州林业和草原局决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下设6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生态修复科、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草原管理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909.4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04.03万元,降低62.32%,主要原因是:2021年中央项目工作任务较上年减少,专项资金财政拨款较上年收入减少。本年支出2151.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88.29万元,增长149.16%,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在2021年度支付项目资金,专项资金支出较上年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909.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3.99万元,占93.9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5.42万元,占6.0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215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4.74万元,占21.6%;项目支出1687.22万元,占78.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53.9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44.6万元,降低64.4%,主要原因是:2021年中央项目工作任务较上年减少,专项资金财政拨款较上年收入减少。财政拨款支出2115.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60.6万元,增长180.18%,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在2021年度支付项目资金,专项资金支出较上年支出增加。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398.15万元,决算数853.9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14.49%,主要原因是:2021年年中追加专项经费,项目数量增加,项目资金收入较年初预算增加;调入人员增加,增加相关经费拨款收入,较年初预算增加455.8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398.15万元,决算数2115.7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431.39%,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及2021年年中追加专项在2021年支付项目资金有所增加,全年基本支出和专项资金支出较年初预算398.15万元增加1717.5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5.71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13499其他统战事务支出0.4万元;

2080505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39万元;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5.25万元;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1.44万元;

2130201行政运行377.40万元;

213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71万元;

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54.98万元;

2130234森林草原防灾减灾53.88万元;

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344.35万元;

2150517产业发展22万元;

2249999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39.88万元;

2299999其他支出43.0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3.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4.4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08.54万元、津贴补贴108.68万元、奖金44.26万元、伙食补助费1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2.2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0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2万元、住房公积金29.47万元、退休费2.45万元、抚恤金27.74万元、奖励金2.13万元。

公用经费39.07万元,包括:办公费0.63万元、手续费0.14万元、水费1.22万元、电费4.07万元、邮电费1.25万元、取暖费10.43万元、差旅费0.56万元、维修(护)费0.09万元、劳务费1.7万元、工会经费2.34万元、福利费10.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1.15万元,比上年增加20.77万元,增长5465.78%,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退耕还林、自然地保护、环保整改等项目中车辆运行支出增加,较上年车辆运行费用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减因公出国批次和人数,本年度没有安排因公出访团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15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加20.92万元,增长9095.65%,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退耕还林、自然地保护、环保整改等项目中车辆运行支出增加,较上年车辆运行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15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未安排公务接待。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2021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车辆维护费、过路费、保险费、过路费、停车费、检测费、油料费。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2021年我单位无公务接待支出。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21.15万元,决算数21.1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预决算一致无差异。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预决算一致无差异;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预决算一致无差异;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21.15万元,决算数21.1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预决算一致无差异;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预算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昌吉州林业和草原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07万元,比上年增加0.25万元,增长0.64%,主要原因是:调入人员较上年增加,公用支出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7.05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4.6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4.6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4399.61(平方米),价值236.02万元。车辆3辆,价值104.98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1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15个,共涉及资金1688.02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完成了全州护林防火预防及检查工作,实现连续多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完成了全州国土绿化工作任务;完成了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检查和野生动物疫源疫情监测工作;二是完成全州国家级重点公益林管护工作并进行质量检查验收;三是完成昌吉州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现场勘验、日常监管、调查规划设计和异地恢复造林工作;四是完成昌吉州湿地保护规划编制和“十四五”林业改革发展规划前期研究工作、退牧还草前期规划工作;五是成功举办2021新疆丝绸之路葡萄酒节、第十届新疆苗木花卉博览会;六是积极争取2021年昌吉州葡萄酒产业发展资金,促进了葡萄酒产业发展和企业参展的积极性;七是做好访惠聚工作,促进社会稳定。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项目实施进度较慢,当年未竣工完成;二是项目资金未支付完毕,年终形成专项结转。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如期完成,并竣工验收;二是对已竣工验收的项目,及时拨付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效益。具体项目自评情况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1、2021年度昌吉州林业和草原局部门决算报表公开.xls

    2、林草局项目绩效自评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