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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2-12-07 17:20:11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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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是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对外加挂自治州知识产权局、自治州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牌子。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有关法律和规章,拟订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县(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较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

(四)根据委托、授权开展反垄断统一执法。

(五)负责集贸市场和个体工商户安全生产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自治州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质量发展纲要的政策措施,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规划和质量建设政策措施,推进质量发展工作,负责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组织开展产品质量事故调查。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检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核查、备案和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对强制性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标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受理企业产品备案。制定地方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指导本行政区域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协调和处理有关标准化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

建立并组织实施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五)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指导落实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审查评议工作。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十六)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拟订实施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拟订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

(十七)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参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依职责监督实施生产、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十八)负责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开展药物滥用监测。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备案,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负责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领域政策法规宣传、信息发布工作。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县(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本系统科技与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工作。

(二十)承担自治州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二十一)承担自治州辖区内直接面向市场主体、直接面向消费者的执法事项。

(二十二)完成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实有人数243人,其中:在职121人,离休2人,退休人员120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下设1个派出机构: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1个事业机构:机关服务中心,21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法规科(执法稽查科)、行政审批与登记注册科、信用监督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科技信息化与网络交易监管科、广告监督管理与标准化科、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应急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与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促进保护科、计划财务审计科、执法一科、执法二科、执法三科。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3429.5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67.36万元,降低11.99%,主要原因是:上年有综合大楼人防异地建设经费324.3万元,年末财政收回零余额账户资金202.30万元。本年支出3551.7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68.54万元,降低7.03%,主要原因是:上年有综合大楼人防异地建设经费324.3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3429.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20.56万元,占99.7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9.00万元,占0.2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3551.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9.54万元,占72.07%;项目支出992.16万元,占27.9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420.5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61.15万元,降低11.88%,主要原因是:上年有综合大楼人防异地建设经费,年末财政收回零余额账户资金。财政拨款支出3446.4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63.89万元,降低9.55%,主要原因是:上年有综合大楼人防异地建设经费,年末财政收回零余额账户资金。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2785.21万元,决算数3420.5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2.8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绩效考核奖、正常工资调增部分,追加了昌吉州智慧气瓶电子监管平台和特种设备安全第三方服务经费,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食品抽检项目经费,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识经费等项目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679.96万元,决算数3446.4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8.6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绩效考核奖、正常工资调增部分,追加了昌吉州智慧气瓶电子监管平台和特种设备安全第三方服务经费,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食品抽检项目经费,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识经费等项目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46.45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13499其他统战事务支出 4.47万元

2013801行政运行 1,993.21万元

20138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61.37万元

2013803机关服务 85.00万元

2013804市场主体管理 1.56万元

2013805市场秩序执法 103.01万元

2013810质量基础 55.00万元

2013812药品事务 5.00万元

2013815质量安全监管 60.00万元

2013816食品安全监管 183.70万元

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271.17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75.80万元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8.04万元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 183.58万元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 59.36万元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0.53万元

2240106安全监管 14.28万元

2240199其他应急管理支出 1.00万元

2299999其他支出 130.37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35.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21.2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214.3万元,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31.27万元,比上年减少0.16万元,降低0.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压减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干部因公出国;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86万元,占98.69%,比上年增加0.37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增加执法检查次数,公务用车油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0.41万元,占1.31%,比上年减少0.52万元,降低55.9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压减公务接待费。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车辆维修、油费、车辆保险。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6辆。

公务接待费0.41万元,开支内容包括用餐费。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37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33.86万元,决算数31.2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7.6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压减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职工因公出国;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30.86万元,决算数30.8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公务接待费预算数3万元,决算数0.4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86.34%,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压缩公务接待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4.3万元,比上年减少81.92万元,降低27.66%,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挤占基本公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2.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3.46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2.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36.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1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47412.2(平方米),价值13514.47万元。车辆16辆,价值405.1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访惠聚”工作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1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16个,共涉及资金889.35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财务管理水平有了一定提高,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有效节俭了财政支出;二是是严格绩效目标执行中监控,运用好绩效目标考评,保证了项目资金精准使用,让财政资金发挥了应有的效益。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评价项目引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二是项目规划编制工作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注重预算绩效编制工作,科学设置预算绩目标;二是提高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认识,加强各业务科室的配合,做好绩效监控工作。具体项目自评情况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1、2021年度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部门决算报表公开.xls

    2、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自评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