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昌吉回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主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组织实施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工作,监督各县(市)组织实施。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自治州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自治州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三)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拟订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
(四)组织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组织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州统一标准、建设工期定额,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监督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参与拟定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方案,指导城镇房屋征收补偿;提出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房屋权属登记、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监督管理自治州建筑市场,规范各方主体行为。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工作;负责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的监督指导。
(七)承担住建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的监督指导;负责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起重机械、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査处理指导实施自治州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
(八)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指导建筑节能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负责建筑工程社会保险费统筹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建设行业技术创新与成果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建筑节能等科技示范项目;负责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督管理。
(九)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监督指导供水、供气、供热和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十)承担规范和指导自治州村镇建设的工作。负责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的指导监督;指导实施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指导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危房改造及农村安居工程;指导村庄和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自治州重点(示范)村镇的建设。
(十ー)综合管理城乡建设抗震减灾工作。对自治州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指导震后重建工作。
(十ニ)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三)负责对自治州建设行业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管理;指导和管理建设行业的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建设系统的社团管理。
(十四)完成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实有人数79人,其中:在职人员54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21人,遗孀2人。本级下设7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业科、城市建设科、建筑业科、村镇建设科、质量安全科、组织人事科。
本部门中,行政单位 1 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0 家,事业单位 5 家,纳入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事业单位包括:
1.昌吉州建设行政执法支队
2.昌吉州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
3.昌吉州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108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6.68万元,增长47.08%,主要原因是:根据昌吉州住建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文件,我局撤销了原昌吉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昌吉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并对撤销事业单位账务实施统一管理,因此,本年决算中,合并了原昌吉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昌吉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账务,本年增加的收入主要是合并事业单位的收入;本年支出1096.5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6.32万元,增长40.54%,主要原因是:合并了原昌吉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昌吉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账务。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108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6.94万元,占96.6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6.16万元,占3.3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1096.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6.71万元,占94.54%;项目支出59.88万元,占5.5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46.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1.13万元,增长42.28%。主要原因是:合并了原昌吉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昌吉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账务。财政拨款支出1060.5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0.25万元,增长35.92%,主要原因是:合并了原昌吉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昌吉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账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873.4万元,决算数1046.94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9.87%,主要原因是:一是年中追加了绩效考核奖、“访惠聚”专项资金及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二是人员增加,本年度共调入4人。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873.4万元,决算数1060.52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1.42%,主要原因是:一是年中追加了绩效考核奖、“访惠聚”专项资金及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二是人员增加,本年度共调入4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0.52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120101行政运行766.70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86.26万元;
2120106工程建设管理147.68万元;
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2.38万元;
2240106应急管理实务-安全监管4.67万元;
2240199其他应急管理支出1.93万元;
2299901其他支出30.9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0.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91.2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109.41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0.98万元,比上年增加10.07万元,增长92.30%,主要原因是根据昌吉州住建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文件,我局撤销了原昌吉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昌吉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并对撤销事业单位账务实施统一管理,因此,本年决算中,合并了原昌吉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昌吉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账务。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89万元,占99.58%,比上年增加9.98万元,增长91.48%,主要原因是合并了原昌吉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昌吉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账务,增加车辆三辆;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占0.42%,比上年增加0.0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一是去乌市出差人员中午未能回到昌吉,产生午餐费2次,二是自治区执法局到我州调研用餐。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无。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车辆油料费、修理费、保养费、停车费过路费、车辆保险费等。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
公务接待费0.09万元,开支内容包括。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20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21.72万元,决算数20.9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41%,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大,主要原因本年度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连续多次派人员赴县市开展工作,一是为履行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全年加大对建筑领域、供热燃气及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全年全年共实施全州安全生产大检查6次,执法检查发现质量安全生产隐患1577个,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以及应急演练次数11次,派出车辆 6598 次,实现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二是全力实施住有所居行动,城乡住房保障取得新进展,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实施,多次派出专业人员赴县市协调调研协调,签订棚改征收协议5601套;为扎实推进农牧民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抽调专业技术人员赴县市对443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进行逐户复核,开展住房安居鉴定评定167824户。开展农牧民政策性保障住房质量问题集中专项治理,共排查76335户,覆盖率70.49%,发现并解决质量问题2496户。完成危房鉴定29557户,计划拆除农村危房13459户,已拆除农村危房12659户,消除居住功能并挂牌448户。为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奠定坚实基础。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20.89万元,决算数20.8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各项工作任务较重,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多次派人赴县市开展工作。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83万元,决算数0.0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89.15%,主要原因是:差异主要原因昌吉州住建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区州十项规定,从源头上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41万元,比上年增加6.98万元,增长6.81%,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调入4人增加了费用;二是本年为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住房有保障任务,抽调人员多次赴全州各县市对农村居民住房情况进行核实,对443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进行逐户复核,开展住房安居鉴定评定167824户。开展农牧民政策性保障住房质量问题集中专项治理,共排查76335户,覆盖率70.49%,发现并解决质量问题2496户。完成危房鉴定29557户,消除居住功能并挂牌448户。为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7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562.9平方米,价值58.31万元。车辆8辆,价值202.8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9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79.37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增强了使用财政资金的责任意识;增强了对绩效评价的主动参与配合意识,不断改进预算管理方法,二是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促进预算申报更加规范、完整,项目预算执行更加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管理经验不足,事前评估和事中监控在绩效管理上有待完善;二是 2019 年绩效管理才开始全面实行,相关工作人员经验不足,绩效管理意识不高,对于档案管理还不够完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要做好编制前的调查研究和分析工作,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减少预算编制的随意性。在对预算年度的经济状况进行全面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按照“ 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确保重点 ” 的原则,合理安排预算收支,将预算资金尽量落实到具体项目,争取做到每个支出项目都能在预算中有所反映,使预算充分反映以政府为主体的资金收支活动全貌,保证预算的可执行性。二是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力度,贯彻落实相关办法及制度。采取集中学习、讲座、专题会议等方式,加大对参与绩效管理工作的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统一认识,充实业务知识。以提高工作人员素质,以达到预算绩效管理标准化、常态化的要求,最终实现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效率及质量的目标。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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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19年度) |
|||||||||||||
项目名称 |
安全生产专项(建筑施工现场监控系统及安全生产宣传经费) |
||||||||||||
主管部门 |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单位 |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2.37 |
22.37 |
22.37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22.37 |
22.37 |
22.37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本部门负责建筑行业质量安全监管、房地产市场调控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目标1:通过对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IDC机房云视频平台进行维护升级并按合同支付网络宽带流量费用,保障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IDC机房云视频平台的正常运行,有效提升我州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的监督效率与管理水平;目标2:通过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培训以及组织专家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提高隐患排查治理能力,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
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IDC机房云视频平台的正常运行,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圆满完成,有效提升我州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水平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指标值 |
完成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执法检查发现质量安全生产隐患数(条) |
4789 |
4789 |
5 |
5 |
/ |
||||||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以及应急演练次数(次) |
108 |
108 |
5 |
5 |
/ |
||||||||
质量指标 |
建筑工地以及市政公用行业执法检查率(%) |
100 |
100 |
5 |
5 |
/ |
|||||||
安全生产系统监管工地覆盖率(%) |
37.5 |
37.5 |
5 |
5 |
/ |
||||||||
监测数据有效利用率(%) |
90 |
90 |
5 |
5 |
/ |
||||||||
安全生产系统培训达标率(%) |
95 |
95 |
5 |
5 |
/ |
||||||||
时效指标 |
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及时性(小时) |
≦12小时 |
10 |
10 |
10 |
/ |
|||||||
成本指标 |
投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万元) |
22.37 |
22.37 |
10 |
10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 |
/ |
/ |
/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 |
/ |
/ |
/ |
/ |
|||||||
可持续影响力 |
有效降低事故财产损失 |
95% |
90% |
10 |
8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提升群众安全知识和意识 |
90% |
85% |
20 |
18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率(%) |
100 |
98% |
10 |
8 |
/ |
||||||
总分 |
100 |
94 |
附件1: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19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19年安全生产专项(州施工现场建设“智慧平安工地”建设 |
||||||||||||
主管部门 |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单位 |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38 |
38 |
4.7 |
10 |
12.36 |
6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38 |
38 |
4.7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本部门负责建筑行业质量安全监管、房地产市场调控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目标1:通过对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IDC机房云视频平台进行维护升级并按合同支付网络宽带流量费用,保障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IDC机房云视频平台的正常运行,有效提升我州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的监督效率与管理水平;目标2:通过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培训以及组织专家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提高隐患排查治理能力,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
2019年完成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维护、IDC机房云视频平台的正常运行维护,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圆满完成,2020年将继续对新的一年的施工工地加强安全管理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指标值 |
完成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以及应急演练次数(次) |
5 |
5 |
5 |
5 |
/ |
||||||
参与执法检查及安全隐患排查人数(人) |
25 |
25 |
10 |
10 |
/ |
||||||||
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次数(次) |
20 |
20 |
5 |
5 |
/ |
||||||||
质量指标 |
监测数据有效利用率(%) |
90 |
90 |
5 |
5 |
/ |
|||||||
安全生产系统培训达标率(%) |
95 |
95 |
5 |
5 |
/ |
||||||||
时效指标 |
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及时性(小时) |
≦12小时 |
10 |
15 |
15 |
/ |
|||||||
成本指标 |
投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万元) |
38 |
4.7 |
5 |
3 |
跨年项目,分期实施,2020年将加大预算执行力度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 |
/ |
/ |
/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 |
/ |
/ |
/ |
/ |
|||||||
可持续影响力 |
有效降低安全事故财产损失 |
有效降低 |
85% |
15 |
13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提升群众安全知识和意识 |
有效提升 |
95% |
15 |
14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率(%) |
100% |
100%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95 |
附件1: |
|||||||||||||||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访惠聚”活动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19年度) |
|||||||||||||||
项目名称 |
“访惠聚”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单位 |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9万元 |
19万元 |
19万元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9万元 |
19万元 |
19万元 |
— |
1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本部门负责建筑行业质量安全监管、房地产市场调控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全面落实各项维稳措施,强化基层党组织工作,广泛开展群众工作,着力落实惠民政策 |
已落实各项维稳措施,有效加强了两个“访惠聚”工作队所在村委会的基层党组织工作,广泛开展了群众工作,各项惠民政策已落实实施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指标值 |
完成值 |
||||||||||||||
数量指标 |
帮扶贫困户户数(户) |
99 |
99 |
10 |
10 |
/ |
|||||||||
质量指标 |
群众工作政策执行率(%) |
100 |
100 |
10 |
10 |
/ |
|||||||||
时效指标 |
资金拨付到位率(%) |
100% |
100% |
10 |
10 |
/ |
|||||||||
成本指标 |
拨付活动资金金额(万元) |
19 |
19 |
10 |
10 |
/ |
|||||||||
社会效益 |
帮扶群众生活改善情况 |
改善 |
80% |
5 |
4 |
/ |
|||||||||
经济效益 |
/ |
/ |
/ |
/ |
/ |
||||||||||
生态效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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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有效巩固基层基础 |
有效巩固 |
95% |
15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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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村民满意率(%) |
100 |
98 |
1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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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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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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