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及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国家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拟订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相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程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防预报和应急处置。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研究提出自治州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意见,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应急处置。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负责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自治州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规划,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规划发展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自治州应急管理局,以自治州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1.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自治州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草原预算内投资、自治州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定自治州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管理、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3.完成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州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新组建成立,无下属预算单位,下设6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生态修复科、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草原管理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昌吉州林业和草原局核定编制数24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统筹编制6名、机关工勤编制3名。实有人数44人,其中:在职人员18人、 退休人员26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州林业和草原局部门决算包括:州林业和草原局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123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8.96万元,增长32.06%,主要原因是:2019年项目数较上年增加,资金较上年收入增多。本年支出1296.4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75.06万元,增长79.71%,主要原因是:18年项目本年验收完毕支付项目资金,19年项目支付项目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123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4.01万元,占88.0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47.49万元,占11.9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1296.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0.2万元,占34.73%;项目支出846.26万元,占65.2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84.0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0.42万元,增长38.34%。主要原因是:2019年项目数较上年增加,资金较上年收入增多。财政拨款支出1189.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5.35万元,增长81.86%,主要原因是:18年项目本年验收完毕支付项目资金,19年项目支付项目资金。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412.96万元,决算数1084.0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62.49%,主要原因是:19年项目数量较上年增加,项目资金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412.96万元,决算数1189.2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87.99%,主要原因是:18年项目本年验收完毕支付项目资金,19年项目支付项目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9.29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03万元;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47万元;
2110804退牧还草支出3万元;
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268.87万元;
2130201行政运行353.77万元;
213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万元;
2130204事业机构40.14万元;
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64万元;
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358.42万元;
2240199其他应急管理支出1万元;
2299901其他支出36.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9.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1.8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99.01万元、津贴补贴84.88万元、奖金46.85万元、伙食补助费29.3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8.0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7.4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3.2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5.79万元、住房公积金37.26万元。
公用经费27.56万元,包括:水费1.36万元、电费4.81万元、邮电费3.86万元、取暖费12.04万元、物业管理费0.36万元、公务接待费0.12万元、工会经费2.33万元、福利费2.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2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37万元,比上年减少0.02万元,降低6.05%,主要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要求压缩公务接待支出;车辆运行支出在森林生态效益公共管护资金—公益林管护成效监测的检查验收项目经费中列支,用于机关运行费用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25万元,占67.57%,比上年减少0.02万元,降低6.79%,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支出在森林生态效益公共管护资金—公益林管护成效监测的检查验收项目经费中列支,用于机关运行费用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占32.43%,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增减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无。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车辆燃料及保养费用。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公务接待费0.12万元,开支内容包括自治区林业厅、环保整改调研工作用餐等。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22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0.37万元,决算数0.3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无增减差异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出境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无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0.25万元,决算数0.2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无差异;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12万元,决算数0.12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无差异。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州林业和草原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56万元,比上年减少29.98万元,降低52.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办公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42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4399.61(平方米),价值236.02万元。车辆3辆,价值104.98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9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11个,共涉及资金498.03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完成了全州护林防火预防及检查工作,实现连续多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完成了全州国土绿化工作任务;完成了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检查和野生动物疫源疫情监测工作;二是完成全州国家级重点公益林管护工作并进行质量检查验收;三是完成昌吉州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现场勘验、日常监管、调查规划设计和异地恢复造林工作;四是完成昌吉州湿地保护规划编制和“十四五”林业改革发展规划前期研究工作、退牧还草前期规划工作;五是成功举办全国种苗工作会议和第八届新疆苗木花卉博览会;六是兑现2019年昌吉州葡萄酒产业联盟获奖酒企经费,调动了企业参展的积极性;七是做好访惠聚工作,促进社会稳定。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项目实施进度较慢,当年未竣工完成;二是项目资金未支付完毕,年终形成专项结转。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如期完成,并竣工验收;二是对已竣工验收的项目,及时拨付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效益。具体项目自评情况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19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18年州本级林业专项补助资金 | ||||||||||||
主管部门 | 昌吉州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 昌吉州林业和草原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65.16 | 65.16 | 65.16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65.16 | 65.16 | 65.16 | — | 100%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州林草局负责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自治州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平原天然林及河谷次生林的恢复、保护、发展工作;组织、监督、指导自治州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管理自治州森林防火工作。 专项资金用于编制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林业重点工程项目检查验收、林地征占检查、环保整改工作检查;举办沙产业培训班1期;组织森林防火演练及物资储备;林业外宣制作宣传片1部。 | 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已编制,通过初审,进行修改完善;林业重点工程项目检查验收、林地征占检查、环保整改检查已检查2次以上;森林防火演练举行3次;宣传片已预付10万元。项目资金支付完毕。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指标值 | 完成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资金全额到位率 | 100% | 100% | 7 | 7 | / | ||||||
各项工作完成率 | ≧90% | 90% | 7 | 7 | / | ||||||||
质量指标 | 造林质量合格率 | ≧90% | 90% | 7 | 7 | / | |||||||
规划编制评审合格率 | ≧90% | 90% | 7 | 7 | / | ||||||||
项目检查验收率 | ≧90% | 90% | 7 | 7 | / | ||||||||
时效指标 | 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 | 11 | 100% | 7 | 7 | / | |||||||
成本指标 | 项目资金支出金额(万元) | 65.16 | 65.16 | 8 | 8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 | / | / | /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葡萄酒、种苗花卉产业联盟带动林业产业发展,农民增收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 明显 | 100% | 15 | 15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年度造林绿化任务完成,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达到预期目标(%) | 显著 | 100% | 15 | 15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 | / | / |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90% | 90%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100 |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19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18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 ||||||||||||
主管部门 | 昌吉州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 昌吉州林业和草原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34.87 | 34.87 | 34.87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34.87 | 34.87 | 34.87 | — | 100%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州林草局负责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自治州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平原天然林及河谷次生林的恢复、保护、发展工作;组织、监督、指导自治州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管理自治州森林防火工作。 对全州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资源监测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10次以上,确保管护质量达到国家要求标准,并上报自治区质量检查报告。 | 2018年度国家级重点公益林质量检查验收已完成,并形成质量检查报告;同时开展了2019年日常监督检查6次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指标值 | 完成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万亩) | 654.52 | 654.52 | 10 | 10 | / | ||||||
质量指标 | 质量检查合格率 | ≧95% | 95% | 10 | 10 | / | |||||||
时效指标 | 国家级公益林当期任务完成率 | ≧90% | 90% | 10 | 10 | / | |||||||
质量检查结果报告上报合格率 | ≧90% | 90% | 10 | 10 | / | ||||||||
成本指标 | 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元/亩) | 10 | 10 | 10 | 10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国家级公益林提供管护岗位带动就业人数(人) | 14 | 14 | 10 | 10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 | / | / | / | /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国家级公益林项目实施,产生防风固沙,修复自然生态系统,改善昌吉州北部荒漠气候条件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 显著 | 100% | 10 | 10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国家级公益林项目实施,为各县市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增加农牧民收入,保障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和促进社会稳定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 显著 | 100% | 10 | 1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90% | 95%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100 |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19年度) | |||||||||||||
项目名称 | 护林防火办、绿化委员会办、野生动植物保护办业务费 | ||||||||||||
主管部门 | 昌吉州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 昌吉州林业和草原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8 | 8 | 8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8 | 8 | 8 | — | 1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负责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自治州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平原天然林及河谷次生林的恢复、保护、发展工作;组织、监督、指导自治州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管理自治州森林防火工作。 完成年度州党委、州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保障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完成年度护林防火宣传、检查工作目标,进行森林防火检查4次以上;完成年度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工作目标,造林绿化检查2次;完成年度全州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宣传工作目标,进行野生动物疫源疫情检查4次以上。 | 防火检查已进行4次、防火演练举办3次;春季造林已完成验收检查2次;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疫情监测工作已进行检查4次。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指标值 | 完成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森林防火检查(次) | ≧4 | 4 | 6 | 6 | / | ||||||
造林绿化检查(次) | ≧2 | 2 | 6 | 6 | / | ||||||||
野生动物疫源疫情检查(次) | ≧4 | 4 | 6 | 6 | / | ||||||||
质量指标 | 防火检查验收合格率 | ≧95% | 95% | 6 | 6 | / | |||||||
造林验收合格率 | ≧90% | 90% | 6 | 6 | / | ||||||||
疫情有效监测率 | ≧92% | 92% | 6 | 6 | / | ||||||||
时效指标 | 2019年11月30前完成 | 11月30日前完成 | 100% | 7 | 7 | / | |||||||
成本指标 | 业务支出金额(万元) | 8 | 8 | 7 | 7 | / | |||||||
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 | / | / | /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 | / | / | / | /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年度造林绿化任务完成,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达到预期目标(%) | 明显 | 95% | 15 | 15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增加农牧民收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 显著 | 95% | 15 | 15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90% | 92%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100 |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19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19年访惠聚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昌吉州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 昌吉州林业和草原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1 | 21 | 21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21 | 21 | 21 | — | 1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负责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自治州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平原天然林及河谷次生林的恢复、保护、发展工作;组织、监督、指导自治州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管理自治州森林防火工作。完成年度州党委、州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完成州林业和草原局驻木垒县博斯坦乡依尔喀巴克村、三个泉子村,雀仁乡托尔阿尕什村,三个工作队第一书记为民办实事、工作队为民办实事各项工作经费补助。 | 2019年访惠聚工作第一书记为民办实事经费两批共6万元,2019年访惠聚工作为民办实事经费两批共15万元,总计21万元资金全部到位并拨付各村工作队。 州林业和草原局驻木垒县博斯坦乡依尔喀巴克村、三个泉子村,雀仁乡托尔阿尕什村三个工作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维护稳定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年度考核合格,其中依尔喀巴克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石振业年度考核评为优秀。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指标值 | 完成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帮扶村庄个数(个) | ≧3 | 3 | 10 | 10 | / | ||||||
质量指标 | 扶贫帮困工作验收合格率 | ≧90% | 95% | 15 | 15 | / | |||||||
时效指标 | 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 | 11 | 100% | 15 | 15 | / | |||||||
成本指标 | 业务支出金额(万元) | 21 | 21 | 10 | 10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农牧民收入稳定,达到预期目标(%) | ≧95% | 95% | 15 | 15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开展访惠聚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制定帮扶措施,确保社会稳定,达到预期目标(%) | ≧95% | 95% | 15 | 15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 | / |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 | / | / |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90% | 95%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100 |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19年度) | |||||||||||||
项目名称 | 退牧还草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 | ||||||||||||
主管部门 | 昌吉州林业和草原局 | 实施单位 | 昌吉州草原站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3 | 3 | 3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3 | 3 | 3 | — | 1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负责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自治州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平原天然林及河谷次生林的恢复、保护、发展工作;组织、监督、指导自治州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管理自治州森林防火工作。完成年度州党委、州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编制2019年退牧还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1个,并监督指导3次以上各县市通过草原围栏、人工种草、退化草原改良、毒害草治理等措施,促进工程区草原植被恢复、修复草原生态系统。 | 目前已编制完成2019年退牧还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1个并通过评审,项目资金到位后已对各县市进行监督指导3次。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指标值 | 完成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编制2019退牧还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个) | 1 | 1 | 10 | 10 | / | ||||||
质量指标 | 综合治理质量合格率 | ≧80% | 85% | 15 | 15 | / | |||||||
时效指标 | 综合治理任务及时完成率 | ≧50 | 75% | 15 | 15 | / | |||||||
成本指标 | 项目资金支出金额(万元) | 3 | 3 | 10 | 10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 | / | / | /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生态扶贫工程吸纳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达到促进牧民增收,达到预期目标(%) | ≧80% | 85% | 15 | 15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 | / |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实施退牧还草工程,完成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改善牧区生态环境,达到预期目标(%) | 明显 | 95% | 15 | 15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85% | 90%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100 |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19年度) | |||||||||||||
项目名称 | 返还森林植被恢复费—调查规划设计、日常监管、征占用林地现场勘验费用 | ||||||||||||
主管部门 | 昌吉州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 昌吉州林业和草原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90 | 90 | 90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90 | 90 | 90 | — | 100%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负责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自治州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平原天然林及河谷次生林的恢复、保护、发展工作;组织、监督、指导自治州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管理自治州森林防火工作。完成年度州党委、州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1、开展植树造林、异地恢复植被工作相关野外调查10次以上;制作规划设计方案6个,确保异地恢复造林规划设计方案制定并完成。资金30万元。 2、昌吉州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情况开展样地设置、监测因子(主要包括冠幅、根径、树高、盖度、病虫鼠害状况、野生动物分布、人为扰动情况等)现地采集10次以上,完成数据汇总分析评估等工作。资金30万元。 3、昌吉州范围内建设项目临时征占用林地州级审批,永久性占用林地州级审核工作,现场实地勘验核准率100%,确保建设项目工程进度,植被恢复费用全额征收。资金30万元。 | 1、已开展植树造林、异地恢复植被工作野外调查25次,并制作初步规划设计方案6个评审通过,第一批异地恢复造林资金108万元已申请拨付,经验收后兑付资金88万元,呼图壁县项目在2020年5月验收合格后支付。 2、开展样地设置、监测因子(主要包括冠幅、根径、树高、盖度、病虫鼠害状况、野生动物分布、人为扰动情况等)现地采集、数据汇总分析评估等工作20次,及时核准临时征占用林地项目,并制定了异地恢复造林方案。 3、临时征占用林地做到每个项目均经过现场勘验后符合程序方予以审批,核准率100%;,足额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用2000余万元。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指标值 | 完成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合法征占用林地办结率 | ≧95% | 95% | 7 | 7 | / | ||||||
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率 | 100% | 100% | 8 | 8 | / | ||||||||
质量指标 | 现场勘验核准率 | 100% | 100% | 7 | 7 | / | |||||||
规划方案合格率 | 100% | 100% | 8 | 8 | / | ||||||||
时效指标 | 当年异地造林完成率 | ≧90% | 90% | 10 | 10 | / | |||||||
成本指标 | 项目资金支出金额(万元) | 90 | 90 | 10 | 10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建设项目、异地恢复造林项目提供就业岗位,增加农民收入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 明显 | 95% | 15 | 15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 | / | / | / | /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异地恢复造林任务完成,提高乡村绿化美化面积,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达到预期目标(%) | 明显 | 95% | 15 | 15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 | / | / |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90% | 90%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100 |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19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19年州本级林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规划编制60万元、防灾减灾30万元) | ||||||||||||
主管部门 | 昌吉州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 昌吉州林业和草原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90 | 90 | 45.39 | 10 | 50.43% | 5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90 | 90 | 45.39 | — | 50.43%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负责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自治州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平原天然林及河谷次生林的恢复、保护、发展工作;组织、监督、指导自治州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管理自治州森林防火工作。完成年度州党委、州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根据目前自治州湿地保护工作的现状,从推动湿地资源可持续发展出发,编制自治州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十三五”规划1部;在确定的第一批州级森林和草原防火重点单位(即1、阜康市国有林管理局,重点范围为划定的天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阜康市国有林管理局管理的森林草原区域。2.奇台县江布拉克管委会,重点范围为景区内森林草原区域。3.玛纳斯国家级湿地公园管理局,重点区域为划定的湿地保护区域。)组织3次全州林业和草原应急联合演练。 | 经过招标、议标,已与设计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并按合同支付45万元设计费用; 防火演练方案已制定并如期进行演练3次,资金补助未支付各演练单位。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指标值 | 完成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编制完成自治州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十三五”规划1个 | 1 | 1 | 3 | 3 | / | ||||||
开展实地调研踏查3次 | 3 | 3 | 3 | 3 | / | ||||||||
在天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阜康市国有林管理局管理的森林草原区域应急演练1次。 | 1 | 1 | 3 | 3 | / | ||||||||
在奇台县江布拉克重点范围为景区内森林草原区域应急演练1次。 | 1 | 1 | 3 | 3 | / | ||||||||
玛纳斯国家级湿地公园划定的湿地保护区域应急演练1次。 | 1 | 1 | 3 | 3 | / | ||||||||
质量指标 | 征求相关单位意见1次 | 1% | 1 | 5 | 5 | / | |||||||
高质量完成规划编制,成果评审合格率(%) | 100% | 100% | 5 | 5 | / | ||||||||
联合演练应急配合率 | ≧90% | 95% | 5 | 5 | / | ||||||||
时效指标 | 规划编制按期完成率 | 100% | 100% | 5 | 5 | / | |||||||
防火演练2019年完成率 | 100% | 100% | 5 | 5 | / | ||||||||
成本指标 | 项目资金支出金额(万元) | 90 | 45.39 | 10 | 5 | 2020年6月经验收合格后支付编制费用15万元;支付演练单位补助和开展防火检查验收费用30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 | / | / | /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增强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促进社会稳定,达到预期目标(%) | 明显 | 95% | 15 | 15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编制湿地保护规划,发挥湿地对于生态环境的改善作用,达到预期目标(%) | 明显 | 95% | 15 | 15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 | / | / |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80% | 90%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90 |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19年度) | |||||||||||||
项目名称 | “十四五”林业改革发展研究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昌吉州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 昌吉州林业和草原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8 | 8 | 0.03 | 10 | 3.9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8 | 8 | 0.03 | — | 3.9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负责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自治州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平原天然林及河谷次生林的恢复、保护、发展工作;组织、监督、指导自治州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管理自治州森林防火工作。完成年度州党委、州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保障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开展林业改革发展调研工作不少于4次,完成“十四五”林业改革发展规划并评审通过。 | 已开展调研工作3次,已完成初步规划并经专家第一次评审,根据评审意见正在修改完善。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指标值 | 完成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十四五”林业改革发展规划(个) | 1 | 0.8 | 10 | 8 | 2020年6月前评审通过 | ||||||
开展调研工作(次) | 4 | 3 | 10 | 8 | 2020年6月前开展调研 | ||||||||
质量指标 | 完成规划编制并评审通过 | 2 | 1 | 10 | 10 | / | |||||||
时效指标 | 规划编制2019年完成率 | 100% | 80% | 10 | 8 | 2020年6月前评审通过 | |||||||
成本指标 | 项目资金支出金额(万元) | 8 | 0.03 | 10 | 2020年评审通过后支付资金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 | / | / | /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 | / | / | / | /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完成“十四五”林业改革发展规划,确定造林绿化任务,提高森林覆盖率,达到预期目标(%) | 明显 | 90% | 15 | 15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编制“十四五”林业改革发展规划,制定葡萄酒、种苗花卉产业发展规划,带动特色林果产业发展,增加林农收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达到预期目标(%) | 显著 | 90% | 15 | 15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90% | 90%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74 |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19年度) | |||||||||||||
项目名称 | 全国林草种苗工作会议和第八届新疆苗木花卉博览会经费 | ||||||||||||
主管部门 | 昌吉州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 昌吉州林业和草原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 | 10 | 10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0 | 10 | 10 | — | 1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负责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自治州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平原天然林及河谷次生林的恢复、保护、发展工作;组织、监督、指导自治州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管理自治州森林防火工作。完成年度州党委、州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保障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按照会议筹备部署,州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全国林草种苗工作会议和第八届新疆苗木花卉博览会筹备工作,印制宣传册、代表证、会议用品(文件袋、笔、本子、桌签等)、临时增加的参会人员相关费用等。 | 2019年8月19日—8月22日,全国林草种苗工作会议和第八届新疆苗木花卉博览会在昌吉市、呼图壁县成功举办。通过会议和展会,集中展示了昌吉形象、提升昌吉能力、体现昌吉水平,打响“昌吉名片”。获得参会者和区、州、县领导一致好评。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指标值 | 完成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参加展会、推介会次数(次) | ≧2 | 2 | 10 | 10 | / | ||||||
质量指标 | 展会项目合格率(%) | ≧80% | 85% | 10 | 10 | / | |||||||
时效指标 | 举办会议如期完成率(%) | 100% | 100% | 15 | 15 | / | |||||||
成本指标 | 会展经费补贴额(万元) | 10 | 100% | 15 | 15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通过举办展会,提升昌吉州林产品品牌知名度,促进苗木企业和林农增收,达到预期目标(%) | ≧90% | 90% | 10 | 10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通过成功举办展会,拓宽林产品销路,苗木企业和林农得到赢利,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达到预期目标(%) | ≧90% | 90% | 10 | 10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 | / |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展会产生的知名度、影响力,对国内外客商持续发挥作用,达到预期目标(%) | 2年 | 100% | 10 | 1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苗木企业和林农满意度(%) | ≥90% | 90%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100 |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19年度) | |||||||||||||
项目名称 | 返还森林植被恢复费—异地恢复造林费用 | ||||||||||||
主管部门 | 昌吉州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 昌吉州林业和草原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8 | 108 | 88 | 10 | 81.48% | 8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08 | 108 | 88 | — | 81.48%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负责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自治州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平原天然林及河谷次生林的恢复、保护、发展工作;组织、监督、指导自治州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管理自治州森林防火工作。完成年度州党委、州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保障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2019年征收的建设项目临时征占用林地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异地恢复造林600亩,分别是呼图壁县雀尔沟镇西沟村200亩、木垒县雀仁乡托尔阿尕什村100亩、木垒县博斯坦乡三个泉子村100亩,木垒县东城镇东城村100亩、孙家沟村100亩。 |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木垒县雀仁乡托尔阿尕什村100亩、木垒县博斯坦乡三个泉子村100亩,木垒县东城镇东城村100亩、孙家沟村100亩造林已通过验收,支付资金72万元;呼图壁县雀尔沟镇西沟村200亩造林已完成滴灌、整地、围栏,苗木招标已完成,支付16万元资金,待2020年5月完成验收后支付剩余20万元资金。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指标值 | 完成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异地恢复造林完成面积(亩) | 600 | 400 | 8 | 6 | 2020年完成并验收 | ||||||
质量指标 | 规划方案合格率 | ≧100% | 100% | 8 | 8 | / | |||||||
造林验收合格率 | ≧85% | 90% | 8 | 8 | / | ||||||||
时效指标 | 当年异地造林完成率 | ≧85% | 80% | 8 | 6 | 2020年完成并验收 | |||||||
资金支付完成率 | ≧85% | 82% | 8 | 6 | 2020年完成并验收 | ||||||||
成本指标 | 异地造林补助标准(元/亩) | 1800 | 1800 | 10 | 10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异地恢复造林项目提供就业岗位,增加农民收入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 显著 | 95% | 15 | 15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 | / | / | / | /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异地恢复造林任务完成,提高乡村绿化美化面积,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达到预期目标(%) | 明显 | 95% | 15 | 15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 | / | / |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90% | 90%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92 |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19年度) | |||||||||||||
项目名称 | 森林植被恢复费—2019年葡萄酒产业联盟兑现获奖酒企经费 | ||||||||||||
主管部门 | 昌吉州林业和草原局 | 实施单位 | 新疆天山北麓葡萄酒产业联盟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60 | 60 | 60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60 | 60 | 60 | — | 1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负责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自治州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平原天然林及河谷次生林的恢复、保护、发展工作;组织、监督、指导自治州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管理自治州森林防火工作。完成年度州党委、州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保障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为提高天山北麓葡萄酒产业联盟优质酒美誉度,通过联盟葡萄酒专家实地指导成员单位的优质酒生产酿造;并鼓励成员单位寄送优质产品参加国际顶级三大葡萄酒质量大赛和国内顶级两大质量赛事,通过参赛获得大金奖和金奖来提升天山北麓产区产品质量的美誉度。为此,专家为联盟内16家酒庄的现场指导次数大于32次,指导酒庄覆盖率为100%;获得上述五大赛事的金银奖数量需比上一年度提升20%以上;持续获得上述五大赛事的大金奖;在白兰地及葡萄烈酒等质量赛事方面实现奖项零的突破。成员单位对专家技术服务满意度100% | 2019年组织专家对联盟内16家酒企每家酒庄都进行了现场指导,指导率100%;2019年获得重大顶级赛事金银奖26枚,相比2018年18枚提升44%;获得大金奖1枚,在白兰地和葡萄烈酒赛事方面荣获4枚国际国内赛事奖项。通过满意度调查达到100%满意度。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指标值 | 完成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参加展会次数(次) | ≧32 | 32 | 7 | 7 | / | ||||||
参加酒企个数(个) | ≧16 | 16 | 8 | 8 | / | ||||||||
质量指标 | 参展企业获奖数量(枚) | ≧20 | 26 | 10 | 10 | / | |||||||
时效指标 | 专家现场指导率 | 100% | 100% | 7 | 7 | / | |||||||
酒企覆盖率 | 100% | 100% | 8 | 8 | / | ||||||||
成本指标 | 兑现酒企及专家资金(万元) | 60 | 60 | 10 | 10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通过参加系列展会并获得金奖银奖,提升天山北麓葡萄酒品牌知名度,企业产品销售良好,取得良好经济效益,达到预期目标(%) | ≧90% | 90% | 15 | 15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 | / | / | / | /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 |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葡萄酒产业联盟实体化经营,通过市场开拓,拓宽产品销路,企业赢利,林农收入得到保障。达到预期目标(%) | ≧90% | 90% | 15 | 15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成员单位对专家技术服务满意率(%) | ≧90% | 95%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100 | / | ||||||||||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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