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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0-10-14 19:09:37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昌吉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综合办公室、移交安置科、拥军优抚科三个科室, 主要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发挥退役军人有自治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中的作用。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拟订退役军人留昌安置优惠优待政策;促进退役军人留在昌吉,奉献基层;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组织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自治区和自治州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完成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昌吉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员情况:人员编制13人,实有人数10人,其中:在职公务员8人(部门领导职数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名),在职事业人员2人,无离退休和遗属人员。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州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包括:昌吉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839.4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39.4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昌吉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新组建单位,上年无预、决算。本年支出544.3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44.3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昌吉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新组建单位,上年无预、决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839.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9.28万元,占99.9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19万元,占0.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54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11万元,占21.33%;项目支出428.20万元,占78.6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39.2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39.2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昌吉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新组建单位,上年无预、决算。财政拨款支出544.3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44.3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昌吉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新组建单位,上年无预、决算。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81.96万元,决算数839.2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924.01%,主要原因是:昌吉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新组建单位,年中追加了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81.96万元,决算数544.32万元,预决算差异率564.13%,主要原因是:昌吉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新组建单位,年中追加了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4.32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2万元;

2080905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133.74万元;

2082801 行政运行 105.31万元;

20828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7.60万元;

2082804 拥军优属70.20万元;

2082899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216.66万元;

2299901 其他支出 3.6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5.9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0.15万元,包括:办公费、福利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31万元,比上年增加2.3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昌吉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新组建单位,无上年预、决算数据。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昌吉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新组建单位,无上年预、决算数据;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3万元,占96.54%,比上年增加2.2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昌吉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新组建单位,无上年预、决算数据;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占3.90%,比上年增加0.0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昌吉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新组建单位,无上年预、决算数据。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燃油费、保险费、车辆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公务接待费0.09万元,开支内容包括公务接待餐费。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5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2.58万元,决算数2.3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0.47%,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预、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决算;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2.23万元,决算数2.2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预、决算相等;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35万元,决算数0.0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74.29%,主要原因是:按规定接待,压缩公务接待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昌吉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15万元,比上年增加0.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昌吉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新组建单位,无上年预、决算数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19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1231日,单位共有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1辆,价值39.20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9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544.20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资金使用更合规有序进行,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二是通过资金的高效运转,提升了全州退役军人荣誉感和获得感,无信访案件发生,退役军人满意度达到95%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人员、财务人员项目绩效工作认识不统一,沟通不及时;二项目绩效业务水平不高,填报标准把握不准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负责人员和财务人员的沟通,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统一思想认识,共同做好项目绩效工作;二是加强项目绩效业务知识学习,真正了解项目绩效工作实质,准确填报相关信息,促进相关工作同步进行。具体项目自评情况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部门名称

昌吉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预算金额(万元)

实际执行(万元)


总额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总额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839.2

839.2

 

544.2

544.2

 



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发挥退役军人在自治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中的作用。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7.2

7.2

 

7.2

7.2

 



退役安置工作

 

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其他退役安置工作。

189

189

 

134

134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工作

 

退役军人的信息采集、教育培训、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拥军优属、褒扬纪念、访惠聚驻村管寺等工作。

643

643

 

403

403

 



金额合计

839.2

839.2

 

544.2

544.2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

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发挥退役军人在自治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中的作用。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2020年要完成退役军人管理工作包括对退役军人在信息采集、社保接续、优抚慰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档案管理等工作。      2.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完成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专项工作,包括: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补助、退役军人安置业务补助、退役军人教育培训补助。      3.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开展完成拥军优抚专项工作,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援助优抚对象;做好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工作。

通过开展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提高军人的荣誉感和归属感,使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1.完成了退役军人管理工作包括对退役军人在信息采集、社保接续、优抚慰问、教育培训、档案管理等工作。      2.送政策进军营、开展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举办退役军个性化培训四次,退役军人的就业创业率提高至80%      3.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开展完成拥军优抚专项工作,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援助优抚对象;做好了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工作。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服务退役军人数量(人)

32000

32000



管理自主择业干部(人)

106

106






安置军转干部、退役士兵;接收退役士兵

475

353






开展就业创业教育培训人次(人)

200

62






质量指标

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

100%

100%




时效指标

退役军人管理的各项工作、开展完成及时率(%

95%

95%




成本指标

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支出(万元)

7.20

7.20




开展退役安置工作支出(万元)

189.00

134.00






开展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及其他工作支出(万元)

643.00

403.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

/

/



社会效益指标

全州退役军人荣誉感、获得感提高

提高

显著提高




生态效益指标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全州退役军人群体思想稳定、无信访案件发生

长期

长期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退役军人满意度(%

95%

95%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