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州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研究制定全州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实施办法。
(2)制定全州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州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自治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指导、监督全州人民调解和基层司法所建设、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管理。
(4)监督和指导全州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5)监督和指导全州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6)监督和指导全州法律援助工作。
(7)负责对自治州辖区内监狱、劳教所的监督、协管工作;负责自治州特殊刑释解教人员的接送工作。
(8)参与地方立法工作,负责拟订全州司法行政法规、规章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指导全州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制建设、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9)指导和管理全州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10)具体负责全州司法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11)指导全州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协助县市党委做好全州各县市司法局领导干部考核管理,协助做好辖区内监狱、劳教所领导的考核配备工作,负责全州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惩戒工作。
(12)指导全州法学教育工作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指导全州司法行政干部的培训工作。
(13)负责全州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14)承办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昌吉州司法局(单位)2019年度,实有人数87人,其中:在职人员5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6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州司法局部门决算包括:昌吉州司法局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1,564.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4.74万元,增长13.38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法制办并入,增加收入。本年支出1,634.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4.52万元,增长17.59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法制办并入,增加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1,564.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9.75万元,占95.8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65.19万元,占4.1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1,63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4.20万元,占71.85%;项目支出460.14万元,占28.1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99.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5.67万元,增长11.5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法制办并入,增加收入。财政拨款支出1,569.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5.46万元,增长15.9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法制办并入,增加支出。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1,069.26万元,决算数1,499.7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40.2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法制办并入,增加收入。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069.26万元,决算数1,569.1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46.7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法制办并入,增加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9.15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40601行政运行1,010.75万元;
204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0.00万元;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10.82万元;
2040605 普法宣传26.50万元;
2040607 法律援助14.00万元;
2040650 事业运行6.15万元;
2040699 其他司法支出331.51万元;
2049901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8.83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4.49万元;
2299901 其他支出26.1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7.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22.3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209.67万元、津贴补贴231.78万元、奖金101.37万元、伙食补助费59.71万元、绩效工资1.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1.7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6.0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3.4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2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50万元、住房公积金117.3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6.06万元。
公用经费115.16万元,包括:办公费18.74万元、印刷费0.09万元、咨询费0.15万元、手续费5.75万元、取暖费6.08万元、物业管理费3.69万元、差旅费10.33万元、维修(护)费0.71万元、会议费0.51万元、公务接待费0.96万元、劳务费13.36万元、工会经费12.43万元、福利费12.7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6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30.63万元,比上年增加2.48万元,增长8.8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法制办并入,增加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67万元,占96.87%,比上年增加2.10万元,增长7.6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法制办并入,增加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0.96万元,占3.13%,比上年增加0.38万元,增长65.3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法制办并入,增加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无。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6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5辆。
公务接待费0.96万元,开支内容包括上级部门和其他地州司法局调研、考察、交流学习工作检查等发生的接待费用。昌吉州司法局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85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31.36万元,决算数30.6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3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29.67万元,决算数29.6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69万元,决算数0.9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43.1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昌吉州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16万元,比上年增加10.8万元,增长10.3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法制办并入,增加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6.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7.35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6.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1,294.35(平方米),价值17.15万元。车辆15辆,价值292.10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9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10个,共涉及资金166.76万元。
法律援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法律援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法律援助工作日专人值班解答问题;二是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件。三是开展法律援助联系工作会议1次。
普法宣传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普法宣传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5万元,执行数为2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法治庭州微信平台项目;二是组织普法宣传活动3次。三是组织普法骨干培训和观摩各1次。完成3个州级法治文化示范基地的复验。对县市普法依法治理中期工作进行了1次检查。
人民调解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人民调解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组织人民调解员工作培训1次;二是完成对全州“4322”大调解体系建设指导工作。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
下一步改进的措施是:一是更加科学规范的使用资金。二是在设置绩效目标时更加明确细化,与绩效目标考核指标挂钩。
绩效自评表见附件2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1、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司法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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