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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信访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0-10-14 17:25:34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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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及自治区信访局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指导自治州的信访工作。

2.总结、推广各县市(园区)、各部门的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代表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受理人民群众给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及其主要领导人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受理网上投诉,为来信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4.负责分析研究自治州信访工作形势,开展调查研究,征集群众建议,向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和工作建议。

5.承办上级领导机关、自治州党委和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批示件落实情况;向有关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办理信访事项,会同处理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6.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和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的信访事项、群众集体上访和突发上访事件;督促检查、协调指导州直各县市部门和各县市、各部门信访工作。

7.承担自治州信访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负责自治州重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组织协调工作,建立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掌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动态,负责对涉及自治州有关行业、系统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信访问题进行督办。

8.负责《信访条例》的宣传工作;负责自治州信访信息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

9.完成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昌吉州信访局,内设4个科室一个中心,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来访接待科、网上投诉受理和来信办理科、督查办案及复查复核科、自治州信访投诉受理中心

昌吉回族自治州信访局2019年度人员编制数18,实有人数 25人,其中:在职 17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8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回族自治州信访局部门决算包括:昌吉回族自治州信访局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364.4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99万元,增长1.11%,主要原因是:1、工作人员变动,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及工资福利支出财政拨款减少48.34万元;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抚恤金财政拨款减少23.92万元;3、开展信访法律咨询业务,不断加强信访法律宣传教育,及时处理“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增加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信访工作业务经费76万元;4、其他收入—党员活动经费较上年增加0.25万元。

本年支出355.6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5.49万元,降低13.5%,主要原因是:1、工作人员变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及工资福利支出减少48.34万元;2、财政拨款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抚恤金支出减少23.92万元;3、开展信访法律咨询业务,不断加强信访法律宣传教育,及时处理“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增加财政拨款项-信访工作业务经费支出16.52万元;4、其他收入-党员活动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25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364.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4.12万元,占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31万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355.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39万元,占77%;项目支出82.25万元,占2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64.1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74万元,增长1.04%。主要原因是:1、工作人员变动,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及工资福利支出财政拨款减少48.34万元;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抚恤金财政拨款减少23.92万元;3、开展信访法律咨询业务,不断加强信访法律宣传教育,及时处理“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增加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信访工作业务经费7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355.34万元,减少55.74万元,降低13.56%。主要原因是:1、工作人员变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及工资福利支出减少48.34万元;2、财政拨款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抚恤金支出减少23.92万元;3、开展信访法律咨询业务,不断加强信访法律宣传教育,及时处理“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增加财政拨款—信访工作业务经费支出16.52万元。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288.06万元,决算数364.12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6.4%,主要原因是:1、年中财政追加绩效奖金及调标增资,增加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45.25万元;2、年中追加财政拨款-信访工作业务经费29万元;3、访惠聚工作经费较年初预算增加1.8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88.06万元,决算数355.34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3.4%,主要原因是:1、发放绩效奖金及调标增资,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45.22万元;2、财政拨款-信访工作业务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20.25万元;3、访惠聚工作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1.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5.34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10301 行政运行247.56万元;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73万元;

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5万元;

2010308信访事务17.25万元;

2299901其他支出1.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3.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7.3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75万元,包括:办公费、水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85万元,比上年减少3.96万元,降低82.32%,主要原因是:1、我单位能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降低机关运行成本;2、认真编制2019年预算,无预算的开支不安排,2019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和因公出访预算开支;3、加强车辆管理,压缩公务用车各项运行经费;4、加强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接待批次及人数,压减公务接待支出。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减因公出国批次和人数,本年度没有安排因公出访团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5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3.51万元,降低80.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加强车辆管理,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减少0.45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本年度没有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无。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维护费、过路费、停车费、保险费、油料费、检测费。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无。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0.85万元,决算数0.8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2、认真编制预算并严格执行,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因公出访预算;3、加强车辆管理,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费、油耗逐年呈下降趋势;4、加强接待审批制度,控制接待批次及人数,压缩公务接待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减因公出国批次和人数,本年度没有安排因公出访团组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0.85万元,决算数0.8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厉行节约,压减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本年度没有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昌吉回族自治州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5万元,比上年减少51.08万元,降低89.88%,主要原因是:1、人员变动,公用经费支出减少,相关费用减少;2、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厉行节约,压减机关运行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1231日,单位共有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2辆,价值46.23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主要保障开展日常公务活动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9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91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领导重视、周密安排,认真做好项目建设发展工作,积极配合相关人员做好相关申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思路清晰,保证时效性。二是合理分工,安排专人负责相关工作,责任到人,认真落实各时间节点的相关工作,各部门人员紧密配合,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监控存在监管管理力度不够;二是整体支出绩效执行者缺乏培训及权威机构的指导性学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对工作中的不足及时进行纠正,改变工作思路,合理利用资金,做到资源优化配置;二是进一步做好绩效监控管理工作,加快绩效监控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效率,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具体项目自评情况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开办信访投诉受理中心业务项目

主管部门

昌吉回族自治州财政局

实施单位

昌吉回族自治州信访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

3

3

3

3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3

3

3

3

3

100%



     上年结转资金

0






其他资金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按昌州党机编发[2019]7号要求配备工作人员4名,负责接待到州信访联合接待大厅来访群众,及时将来访群众反映问题录入新疆信访信息系统;负责做好来访群众的法律法规宣传、政策咨询服务,并宣传推广新疆信访手机APP以及昌吉信访微信公众号;负责来访群众网上信访代办录入,完成网上信访受理、转送、交办,引导群众网上信访;负责接访大厅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按要求配备工作人员4名,负责接待到州信访联合接待大厅来访群众,能够及时将来访反映的信访问题录入新疆信访信息系统;认真负责地做好来访群众的法律法规宣传、政策咨询服务,并宣传推广新疆信访手机APP以及昌吉信访微信公众号;负责来访群众网上信访代办录入,及时完成网上信访事项的受理、转送、交办,积极引导群众网上信访;负责接访大厅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确保信访大厅正常运转。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实际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指标值

完成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按要求配备工作人员4

4

4

10

10

/


质量指标

负责接待到自治州信访联合接待大厅来访群众

100%

100%

5

5

/



负责做好来访群众的法律法规宣传、政策咨询服务

100%

100%

5

5

/




负责来访群众网上信访代办录

100%

100%

5

5

/




负责接访大厅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100%

100%

5

5

/




时效指标

工作完成时间节点

20191231

20191130

10

10

/



成本指标

完成目标任务资金保障(万元)

3

3

10

10

/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

/

/

/

/

/


社会效益指标

全州信访形势平稳可控

100%

100%

15

15

/



生态效益指标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长期保障工作平稳进行

100%

100%

15

15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上访人员对信访工作满意度率

100%

99%

10

9

/


总分

100

99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开展律师参与联合接访服务项目


主管部门

昌吉回族自治州财政局

实施单位

昌吉回族自治州信访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6

6

6

6

6

10

10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6

6

6

6

6

100.00%






     上年结转资金

0









其他资金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按照信访工作程序为信访人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意见和建议;告知和引导信访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法定程序表达诉求、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对信访人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息访解决、化解矛盾工作;参与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及复查复核案件的法律论证。

1-12月每周一、二、四半天在昌吉州群众来访接待大厅值班,按照信访工作程序为信访人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意见和建议;告知和引导信访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法定程序表达诉求、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对信访人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息访解决、化解矛盾工作。同时,参与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及复查复核案件的法律论证,成功化解5个责任主体不清的特殊疑难信访个案和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实际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指标值

完成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到昌吉州群众来访接待大厅值班

每周≧3

每周3

5

5

/



认真记录每日工作日志(次)

每周≧3

每周3

5

5

/








质量指标

按照信访工作程序为信访人解答法律咨询

100%

100%

5

5

/






对信访人进行法律宣传教育

100%

100%

5

5

/








参与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及复查复核案件的法律论证

100%

100%

10

10

/








时效指标

工作完成时间节点

201912月底前

20191231

10

10

/






成本指标

完成目标任务资金保障(万元)

6

6

10

10

/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

/

/

/

/

/



社会效益指标

全州信访形势平稳可控

100%

100%

15

15

/






生态效益指标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长期保障工作平稳进行

100%

100%

15

15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开展信访工作群众满意度

100%

100%

10

10

/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特殊疑难信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主管部门

昌吉回族自治州财政局

实施单位

昌吉回族自治州信访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0

20

20

11.25

11.25

10

56.25%

5.6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20

20

20

11.25

11.25

56.25%




     上年结转资金

0







其他资金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办理信访事项,会同处理复杂疑难信访事项,有效化解钉子案”“骨头案及信访积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和人事分离、群众集体上访和突发上访事件,确保昌吉州社会大局和谐稳定;2019年化解10个责任主体不清的特殊疑难信访个案和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

1-12月化解5个责任主体不清的特殊疑难信访个案和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拨付木垒县信联办申请的4个特殊疑难信访个案10万元,拨付玛纳斯县信联办申请给予李应超信访事项疑难补助资金1.25万元。资金执行情况:11.25万元。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实际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指标值

完成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拨付特殊疑难信访补助金(次)

≧1

1

10

10

/



解决无责任主体的信访事项完成(次)

≧10

5

10

5

其他县市未申报责任主体不清的特殊疑难信访个案和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






质量指标

信访案件信访工作进度

100%

50%

10

5








时效指标

工作完成时间节点

20198-201912

20191231

10

5








成本指标

完成目标任务资金保障(万元)

20

11.25

10

5.6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

/

/

/

/

/



社会效益指标

全州信访形势平稳可控

100%

100%

15

15

/




生态效益指标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长期保障工作平稳进行

100%

100%

15

15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开展信访工作群众满意度

100%

100%

10

10

/



总分

100

76.2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开展信访工作业务项目

主管部门

昌吉回族自治州财政局

实施单位

昌吉回族自治州信访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62

62

62

62

62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62

62

62

62

62

1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接待来访群众、受理网上投诉,开展研调,做好督促检查领导批示落实情况;协调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突发上访事件。2019年完成如下工作:1、重要节点信访保障工作5次以上,2、确保信访大厅工作正常运转12次,3、督促检查协调指导县市信访工作6次以上,4、召开信访联席会议及工作例会2次以上。

1-12月完成接待来访群众、受理网上投诉,开展研调,做好督促检查领导批示落实情况;协调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突发上访事件。2019年完成如下工作:1、重要节点信访保障工作5次以上,2、确保信访大厅工作正常运转12次,3、督促检查协调指导县市信访工作6次以上,4、召开信访联席会议及工作例会2次以上。资金执行情况:62万元。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实际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指标值

完成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重要节点信访保障工作(次)

≧5

7

5

5

/


赴县市开展信访调研工作(次)

≧6

18

5

5

/




召开信访联席会议及工作例会(次)

≧2

2

5

5

/




信访大厅正常运转次数(次)

12

12

5

5

/




质量指标

信访案件督办进度

100%

100%

10

10

/



时效指标

工作完成时间节点

20191231

20191130

10

10

/



成本指标

完成目标任务资金保障(万元)

62

62

10

10

/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

/

/

/

/

/


社会效益指标

全州信访形势平稳可控

100%

100%

15

15

/



生态效益指标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长期保障工作平稳进行

100%

100%

15

15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上访人员对信访工作满意度率

100%

97%

10

9.7

/


总分

100

99.7

/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新疆昌吉州信访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