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和测绘等法律法规,起草自治州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测绘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执行和完善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县(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治州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调查、调处自治州内土地、草场、矿产、林地、水域等权属纠纷。指导监督全州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自治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自治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并拟订自治州有关政策措施,合理配置自治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治州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治州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治州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治州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 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自治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自治州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自治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自治州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自治州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自治州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研究拟定自治州城乡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自治州城镇体系规划,指导县(市)、园区依法编制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编制各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承担权限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上报工作;指导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县(市)、园区城乡规划审批、实施、修改工作。
(八)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自治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自治州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耕地保护政策并牵头拟订和实施自治州有关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自治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自治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负责管理全州地质勘查工作。负责对自治州范围内实施的地质勘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自治州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自治州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自治州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执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自治州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自治州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二)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拟订自治州矿产资源战略、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治州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查。监督指导全州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监督自治州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承担自治州保护性开釆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勘察活动安全生产管理。
(十三)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自治州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自治州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自治州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自治州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自治州测量标志保护。
(十四)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治州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实施自治州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五)监督检查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其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执行和遵守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情况,依法调查处理自治州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指导县(市)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六)统一管理和协调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十七)完成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自治州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和自治区、自治州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治州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昌吉州自然资源局有下属预算单位两家,分别是昌吉州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和昌吉州地质环境监测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这两个事业单位都有独立的法人,预决算独立报送,本级单位没有汇总报送。
根据《昌吉回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职责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昌州党办字〔2019〕42号)文件精神,昌吉州自然资源局设1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
1、办公室
2、组织人事科
3、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4、财务审计科
5、确权登记科
6、开发利用科
7、国土空间规划科
8、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9、耕地保护科
10、矿产资源管理科
11、城乡规划管理科
12、测绘地理信息科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昌吉州自然资源局2019年实有人数95人,在职人数65人,离休人数0人,退休人员30人,退休工资由社保局发放,其中:处级领导职数4名,科级领导职数12名,机关工勤编制3名。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州自然资源局部门决算包括: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4666.1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166.89万元,降低47.17%,主要原因是:自然资源厅专项资金减少及整理项目资金没有拨付。本年支出6083.2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029.19万元,降低73.68%,主要原因是:2019年没有新增土地整理项目,项目拨款减少。2019年有大批以前年度项目竣工验收,进行尾款拨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4666.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50.79万元,占63.2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715.38万元,占36.7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608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3.28万元,占18.3%;项目支出4969.93万元,占81.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950.7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492.86万元,降低54.2%。主要原因是:自然资源厅专项资金减少及整理项目资金没有拨付。财政拨款支出4367.8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846.06万元,降低61.05%,主要原因是:自然资源厅专项资金减少及整理项目资金没有拨付。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1073.04万元,决算数2950.7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74.99%,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追加。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073.04万元,决算数4367.8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07.05%,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追加,2019年有大批以前年度项目竣工验收,进行尾款拨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61.47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4.86万元;
2120101行政运行56.13万元;
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50.12万元;
2200101行政运行877.29万元;
220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万元;
2200105土地资源调查77万元;
2200109自然资源调查759万元;
2200150国土整治2252.42万元;
2200150事业运行75万元;
2200199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67.5万元;
2240199其他应急管理支出1万元;
2299901其他支出36.1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3.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11.1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02.12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84.4万元,比上年增加3.48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城乡规划管理局合并,增加公务车辆一辆,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加之现有车辆年份较老车辆维修频繁。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2.98万元,占98.3%,比上年增加4.09万元,增长5.19%,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城乡规划管理局合并,增加公务车辆一辆,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加之现有车辆年份较老车辆维修频繁;公务接待费支出1.42万元,占1.6%,比上年减少0.61万元,降低30.05%,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国家八项规定,单位执行事前审批,减少会议、减少公务接待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无。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2.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车辆燃油费、修理费、过路费、审验费。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
公务接待费1.42万元,开支内容包括公务、会议餐费。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285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84.4万元,决算数84.4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局承担了全州整理项目的验收及监督检查,根据要求产生的车辆运行费由整理项目专户支出,并且这部分车辆运行费财政预算不承担。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费用;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82.98万元,决算数82.9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局承担了全州整理项目的验收及监督检查,根据要求产生的车辆运行费由整理项目专户支出,并且这部分车辆运行费财政预算不承担;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42万元,决算数1.42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原国土资源局和原城乡规划管理局合并会议人数增加,业务量增加产生的接待费增加,但全年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较上年有所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3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为乌将线扩能改造工程经费,此项目横跨县市多,并且由昌吉州牵头,我局负责资金审批、拨付、审验工作。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3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为乌将线扩能改造工程经费,此项目横跨县市多,并且由昌吉州牵头,我局负责资金审批、拨付、审验工作。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昌吉州自然资源局(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12万元,比上年减少70.87万元,降低40.96%,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国家八项规定,单位执行事前审批,减少各种费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01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4235.63(平方米),价值444.98万元。车辆8辆,价值273.96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业务检查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9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12个,共涉及资金10476.7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加强过程监控,对已纳入我局绩效目标管理范畴的项目支出,采取每季度报方式采集绩效运行信息。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绩效观念不深入,思想认识有误区。单位对这项管理制度的认知不是十分到位。单位“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思想还没有从根本上转变,没有站在全局高度考虑是不是达到了效益最大化。二是视野不宽狭隘思想。单位财务人员认为实施绩效管理增大了工作量,开展评价是在刻意找麻烦挑毛病。三是消极应付只求过关。单位在年初绩效目标申报和年终绩效自评工作中做不到准确科学规范操作,质量难以保证,开展自评时报喜不报忧和扬长避短。
下一步改进措施: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2、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进一步探索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关注绩效管理理论与实践发展的新思路、新动向。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可信度。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做到绩效管理有依据、按程序、有奖惩,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3、统筹协调,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找到突破口与关键点,对症下药,采取得力措施,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4、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素质,提高业务水平。
具体项目自评情况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2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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