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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19-09-25 12:01:43 来源: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的8张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为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回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算包括:昌吉回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决算,无所属单位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3,237.1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8万元,增长0.0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调增资及补发增资;支出3,237.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3万元,增长0.05%,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调增资及补发增资;结余0.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5万元,增长0%,由于上年数为零,无增长降低率。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末银行将一笔转账支票退票,财政大平台已关闭无法再次支出产生结余。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237.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37.1万元,占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9万元,占0.01%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本年收入年初预算数3,000万元,决算数3,237.1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7.91%,差异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批复预算为3,000万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单位追加预算财政已审批拨入200万元用于热线及平台服务费、机房配置必要的网络安全设备及专线租赁费等;财政另拨款1、“访惠聚”人员生活补助费19.3万元;2、调增资及补发增资17.8万元;其他收入0.09万元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237.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0.02万元,占93%项目支出227.12万元,占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3,000万元,决算数3,237.14万元,预决算差异率7.90%,差异主要原因单位追加预算200万元用于热线及平台服务费、机房配置必要的网络安全设备及专线租赁费等;财政追加拨款1、“访惠聚”人员生活补助费19.3万元;2、调增资及补发增资17.8万元。其他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的0.04万元用于办公费用支出。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23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4万元,增长0.0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调增资及补发增资。财政拨款支出3,237.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9万元,增长0.0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调增资及补发增资。其中:基本支出3,009.93万元,项目支出227.12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5万元,增长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末银行将一笔转账支票退票,财政大平台已关闭无法再次支出产生结余。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3,000万元,决算数3,237.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7.9%,差异主要原因单位追加预算200万元用于热线及平台服务费、机房配置必要的网络安全设备及专线租赁费等;财政追加拨款1、“访惠聚”人员生活补助费19.3万元;2、调增资及补发增资17.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3,000万元,决算数3,237.0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7.9%,差异主要原因单位追加预算200万元用于热线及平台服务费、机房配置必要的网络安全设备及专线租赁费等;财政追加拨款1、“访惠聚”人员生活补助费19.3万元;2、调增资及补发增资17.8万元,结转结余0.0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3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4万元,增长0.0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调增资及补发增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37.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9万元,增长0.0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调增资及补发增资。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住房保障支出3,082.58万元,其他支出154.47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2,285.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2.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1万元,资本性支出297.49万元。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3,000万元,决算数3,237.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7.9%,差异主要原因单位追加预算200万元用于热线及平台服务费、机房配置必要的网络安全设备及专线租赁费等;财政追加拨款1、“访惠聚”人员生活补助费19.3万元;2、调增资及补发增资17.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3,000万元,决算数3,237.0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7.9%,差异主要原因单位追加预算200万元用于热线及平台服务费、机房配置必要的网络安全设备及专线租赁费等;财政追加拨款1、“访惠聚”人员生活补助费19.3万元;2、调增资及补发增资17.8万元,结转结余0.05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支出0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支出0万元。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0.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5万元,增长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末银行将一笔转账支票退票,财政大平台已关闭无法再次支出产生结余。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5万元,增长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末银行将一笔转账支票退票,财政大平台已关闭无法再次支出产生结余。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31.89万元,比上年减少0.56万元,降低1.73%,减少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年内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管理、调度,合并使用,尽量乘用公共交通工具,坚决杜绝节假日及八小时以外使用,同时进行封存停驶。进一步健全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制度,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实行政府集中采购,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提高用车效率,降低车辆运行成本公务接待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工作餐标准,坚决杜绝奢侈浪费,无超标准接待。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76万元,占93.32%,比上年减少0.08万元,降低0.27%,减少原因是管理中心2018年末公务用车共有10辆,实行统一管理、调度,合并使用,尽量乘用公共交通工具,坚决杜绝节假日及八小时以外使用,同时进行封存停驶。进一步健全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制度,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实行政府集中采购,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提高用车效率,降低车辆运行成本。公务用车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经常性赴县()、乡镇催建催缴住房公积金、催还逾期住房公积金贷款;驻木垒县东城镇沈家沟村“访惠聚”工作队工作用车;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赴驻村点进行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班子多次赴各县()管理部考察调研;中心各科室赴管理部业务指导、检查工作;赴木垒驻村“访惠聚”工作队进行走访、慰问、调研、帮扶;各县()管理部每月来中心报账、参加中心各类会议、领取业务资料;技术人员需经常性赴各县(市)管理部进行技术培训;陪同上级部门赴各县(市)管理部检查工作;州直机关有关部门抽调中心车辆赴县(市)进行工作检查。日常使用中公务车出现故障,进行修理保养;公务接待费支出2.13万元,占6.68%,比上年减少0.48万元,降低18.39%,减少原因是公务接待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工作餐标准,坚决杜绝奢侈浪费,无超标准接待。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昌吉回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76万元。主要是日常使用中公务车出现故障,进行修理保养费用等,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10辆。

公务接待费2.13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13万元,主要是上级主管单位业务检查、指导工作及其他地州管理中心来我中心业务交流等。昌吉回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内公务接待93批次,442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33万元,决算数31.8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36%,差异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年内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坚决杜绝节假日及八小时以外使用,同时进行封存停驶,降低车辆运行成本;坚决杜绝奢侈浪费,无超标准接待。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年内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30万元,决算数29.7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8%,差异主要原因坚决杜绝节假日及八小时以外使用,同时进行封存停驶,降低车辆运行成本;公务接待费预算数3万元,决算数2.1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9%,差异主要原因公务接待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工作餐标准,坚决杜绝奢侈浪费,无超标准接待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吉回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常公用经费722.49万元,比上年减少616.12万元,降低46.03%,主要原因是1、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规定,精简开支;2、严把财务审核关,不符合规定及要求的开支,一律不得报销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2.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8.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14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31日,单位共有车辆10辆,价值269.51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自评情况:

1、基本概况

2018年末编制人数为81人,2018年年末实有人数145人,其中在编职工79人,聘用职工56人,退休人数10人;2017年末实有人数为143人,其中在编职工78人,聘用职工57人,退休人数8人。

主要职能为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重点工作计划: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以坚定的决心,坚决的态度和强有力的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全面完成了公积金业务编制任务。推动“访惠聚”工作全面落实,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进程,提升服务效能,全力推动智慧公积金建设。

2018年支出总额3,237.14万元,使用财政授权支付,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85.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2.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1万元,资本性支出297.49万元。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的支出,确保全州住房公积金业务正常开展。

2、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为加强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提高资金和资产的使用效益,提高财务的精细化管理水平,除日常的管理工作外,在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方面开展如下工作:

1)重视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方面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各部门的业务工作能力。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保证人员经费和单位正常运转经费的开支,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同时,严格经费开支审批制度和经费开支报销程序,加强经费开支的监督,控制经费支出,保证预算资金发挥应有的作用。

3)本着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单位各项费用进行管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用制度约束人,严格制度的执行,特别是“三公”经费的控制 ,通过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对招待费用审批、审核的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较好地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4)制定了《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权、风险防控措施》及《业务流程》;《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议事规则》;《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末位表态发言的有关规定》;《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费报销结算审批管理规定(试行)》;《昌吉回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使用公积金联名卡办理支取入卡业务的通知等文件》。

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提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和资本性支出的科学性、合理性,使支出内容、范围、方向、效果等紧密相关,从数量、质量、成本、时效以及产生的效益方面进行细化,符合客观实际 ,能够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实现目标,达到效果,更好地发挥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3、资产管理情况

流动资产管理:银行存款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和《银行结算制度》,《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拨付及业务操作规则》,月末银行存款余额必须与银行对账进行核对,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与财政大平台进行核对,如出现不等的情况,必须查明原因,编制余额调节表。空白支票由出纳人员保管,银行预留印鉴必须实行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开保管;应收账款以客户单位为对象设置明细账,对发生的交易及时登记入账,准确无误地反映其形成、回收、增减变化及结存情况;预付账款按客户单位为对象设置明细账核算,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预付货款必须依合同付款,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清算完毕;其他应收款进行总分类及明细核算,月末结出各明细分类账的余额并与总分类账进行核对。其他流动资产按其他应收款管理内容进行管理。

固定资产的管理,计财科负责按固定资产的价值分类核算,审核固定资产预算并对固定资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综合科负责固定资产的预算编制、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保管、领用发出、维修保养、调拨处置等具体管理,并负责分类进行实物量核算;技术部门参与专用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技术鉴定;使用部门负责合理、有效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杜绝浪费。

4、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经济效益评价

确保全州住房公积金业务正常开展;

推动房地产事业的发展;

保障公积金缴交职工贷款需求;

m“访惠聚”驻村点沈家沟村发展乡村旅游,为村民增收。

2)效率性评价

本年预算配置方面,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为97.53%

预算执行方面较好,预算完成率为99%,预算执行率较高。

预算管理方面较好,单位不断改善管理制度,严格经费及资产管理,落实厉行节俭,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标准和审批制度与程序,公用经费下降了14.3%,“三公”经费下降了1.73%,得到了有效控制。

3)有效性评价

2018年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和重点性工作,进一步推行网上公积金业务办理,网上资金结算,推行个人手机APP网上经办,各方面工作都得到社会大众的肯定和好评,在年度绩效考核中成绩优异。

管理部办公大厅购置及装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管理部办公大厅装修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5万元,执行数为227.12万元,完成预算的96.65%。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推进城市整体规划,促进生态旅游产业发展;二是持续性更好为广大缴存职工服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装修工程完成后未及时出具决算报告。下一步改进措施:与相关部门及时对接,出具决算报告。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21(类)22103(款)2210302(项):指()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住宅,()住房公积金管理;208(类)20805(款)2080505(项)2080506(项),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9(类)22999(款)2299901(项):指()其他支出,()其他支出,()其他支出。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的8张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9月20日

附件:1、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XLS

      2、项目绩效指标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