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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森林公安局卡拉麦里派出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19-09-25 17:07:21 来源:昌吉州森林公安局卡拉麦里派出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的8张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维护卡拉麦里有蹄类自然保护区社会治安秩序,维护生态安全,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指导辖区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开展保护保护区内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工作。

纳入昌吉州森林公安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昌吉州森林公安局卡拉麦里森林公安派出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154.4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10万元,增长18.48%,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调标;支出151.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73万元,增长22.40%,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增加办案经费支出;结余24.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4万元,增长13.66%。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调出,基本支出结余18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4.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4.4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本年收入年初预算数122.96万元,决算数154.4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5%,差异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调标增资。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1.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47万元,占91%;项目支出13.06万元,占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122.96万元,决算数151.5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1%,差异主要原因加快以前年度结余项目结算。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4.4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10万元,增长18.48%,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调标;财政拨款支出支出151.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73万元,增长22.40%,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增加办案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38.47万元,项目支出13.06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4.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4万元,增长13.66%。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调出,基本支出结余18万元。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本年收入年初预算数122.96万元,决算数154.4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5%,差异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调标。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22.96万元,决算数151.5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1%,差异主要原因加快以前年度结余项目结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4.4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10万元,增长18.48%,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调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73万元,增长22.40%,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增加办案经费支出。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公共安全支出144.97万元,农林水支出6.56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工资福利支出132.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08万元,资本性支出2.15万元。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122.96万元,决算数154.4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5%,差异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调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22.96万元,决算数151.5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1%,差异主要原因加快以前年度结余项目结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支出0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支出0万元。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无。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24.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4万元,增长13.66%。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4.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4万元,增长13.66%。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3.91万元,比上年增加0.25万元,增长6.71%,增加原因是加强维稳力度,增加办案业务经费及车辆巡逻加油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1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加0.25万元,增长6.71%,增加原因是增加办案业务经费及车辆巡逻加油费;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1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经费及车辆巡逻加油费等。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是年初预算是0元。昌吉州森林公安局卡拉麦里森林公安派出所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1万元,决算数3.9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91%,差异主要原因是办案执法专项经费中支付车辆运行费3.39万元,主要用于办案执法巡逻车辆的加油、维修、保险及停车过路等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1万元,决算数3.9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91%,差异主要原因办案执法专项经费中支付车辆运行费3.39万元,主要用于办案执法巡逻车辆的加油、维修、保险及停车过路等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无。 与上年相比较没有变动,主要原因加强单位内控管理,压缩公务接待费开支。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昌吉州森林公安局卡拉麦里森林公安派出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7万元,比上年减少5.29万元,降低46.15%,主要原因是加强单位内控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缩公用经费开支。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31日,单位共有车辆1辆,价值20.34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自述有关预算绩效管理和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办案执法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5万元,执行数为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严厉打击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内的违法犯罪活动,查处破坏野生动植物和涉林的各类案件,达到林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各类案件发案率持续下降的目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不断提高侦查破案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深入开展各类严打专项整治行动,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新财农〔2014216号)文件要求,严格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专款专用,实行分账核算,专项管理。

有关项目自评情况可以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自治州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执法办案业务经费

 

预算单位

昌吉州森林公安局 

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预算数:

6.5

执行数:

6.5

其中:财政拨款

6.5

其中:财政拨款

6.5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严厉打击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内的违法犯罪活动,查处破坏野生动植物和涉林的各类案件,达到林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各类案件发案率持续下降的目标。

严厉打击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内的违法犯罪活动,查处破坏野生动植物和涉林的各类案件,达到林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各类案件发案率持续下降的目标。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 1林区内的森林防火

年度不少于4

年度不少于4


指标 2林区内的巡逻

每周3

每周3




指标 3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一年不少于2

一年不少于2




指标 4维护稳定,做好各项维稳工作

处突演练一年不少于2

处突演练一年不少于2




质量指标

指标 1开展民警法制培训

全年2

全年2



指标 2开展敌社情分析,掌握林区辖区动态

全年开展4次林区治安形势研判,研判的结果及时上报自治区森林公安局

全年开展4次林区治安形势研判,研判的结果及时上报自治区森林公安局




指标 3提高执法质量

全年开展2次卷宗质量抽查

全年开展2次卷宗质量抽查




指标 4加强公务用枪管理

全年开展2次全州公务用枪管理大排查

全年开展2次全州公务用枪管理大排查




时效指标

指标1当年任务完成率

100%

100%



指标 2完成时间

截止年底

截止年底




成本指标

指标1:人均办案经费6.5万元

 6.5万元

 6.5万元



项目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无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 1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辖区发案少,社会大局稳定

辖区发案少,社会大局稳定



指标 2提高林区、保护区见警率,加强巡逻、宣传力度

发案率下降,群众保护林木、野生动物意识提高

发案率下降,群众保护林木、野生动物意识提高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无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指标 1结合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扩大宣传面和影响面,以震慑犯罪、教育群众

扩大宣传面和影响面,以震慑犯罪、教育群众



指标 2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以加强和改进刑侦工作为重点

不断提高侦查破案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深入开展各类严打专项整治行动,

不断提高侦查破案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深入开展各类严打专项整治行动,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指标 1政策宣传满意度

≥90%

≥90%


2、中央转移支付—办案执法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办案执法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2018年度昌吉州森林公安局中央财政森林公安转移支付资金共6.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财政资金全部用于森林公安办案业务、警用装备采购等专项支出。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促进和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新财农〔2014216号)文件要求,严格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专款专用,实行分账核算,专项管理。

有关项目自评情况可以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自治州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中央财政森林公安转移支付资金

 

预算单位

昌吉州森林公安局 

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预算数:

6.56

执行数:

6.56

其中:财政拨款

6.56

其中:财政拨款

6.56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负责维护自治州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维护生态安全,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涉林刑事案件破案率达到65%以上;涉林行政案件查处率95%以上

涉林刑事案件破案率达到100%;涉林行政案件查处率95%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刑事案件侦破

办理全州境内涉林刑事案件;涉林刑事案件破案率达到65%以上

100%


指标2:治安案件查处

办理全州境内治安案件和林业部门授权的行政案件;涉林行政案件查处率95%以上

95%




质量指标

指标1:执法质量

全年开展2次卷宗质量抽查

2



时效指标

指标1:全年完成率

 截止年底

 全年度



成本指标

指标1:人均办案经费6.5万元

 6.5万元

 6.5万元



项目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无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林区社会稳定

 辖区发案少,社会大局稳定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无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指标1:无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指标1:林区人民群众满意评价

80% 

 95%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事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204(类)02(款)01(项)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4(类)02(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13(类)02(款)13(项)林业执法与监督:反映应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的8张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昌吉州森林公安卡山派出所

2019年9月20日

附件: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卡拉麦里森林派出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