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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法制办2018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19-09-25 18:46:36 来源:昌吉州法制办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的8张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对全州政府法制工作进行规划、协调、监督、服务;承担自治州人民政府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职责;承担自治州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统筹规划州人民政府立法工作,拟订州政府规章立法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安排,报州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督促指导;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自治州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草案的起草、审查、修改工作,提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负责贯彻落实自治州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立法工作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听证制度、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制度;承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及所属部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自治州人民政府征求法律、法规、规章草案意见的工作。

(三)负责对自治州各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进行统筹规划、业务指导、监督检查;负责自治州人民政府及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四)负责对自治州各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行统筹规划、业务指导、监督检查;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向州人民政府备案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县市政府及州政府工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合法性审查申请的受理、处理工作;负责自治州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报备工作。

(五)负责组织自治州规范性文件清理、汇编工作;编辑出版自治州单行条例、规范性文件汇编,组织翻译、审定自治州单行条例民族语言文本。

(六)指导自治州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负责州本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总结交流自治州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协调行政执法中的矛盾和争议,依法纠正违法的行政执法行为;建立评议考核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七)负责依法审查自治州本级行政执法机关主体资格,依法审查和确认自治州本级行政执法人员主体资格;负责全州行政执法证件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指导、监督、协调全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承担自治州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行政处罚案件和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做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工作;受州政府领导委托,承办涉及自治州人民政府的其它诉讼事务。

(九)负责自治州本级各部门取消、调整和保留行政许可事项的合法性审查。

(十)承担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法律知识培训、考核相关职责;组织指导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负责依法行政、政府法制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

(十一)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州法制办决算包括:昌吉州法制办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等。

纳入昌吉州法制办2018年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昌吉州法制办本级

 

2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269.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2.47万元,增长44.03%,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一是收入增加主要是预算中增设了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增加3名事业编制人员的经费;增加法律顾问经费60万;支出191.7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93万元,增长9.69%,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一是社保、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工资调整、绩效奖金标准提高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二是根据党委政府的安排,业务工作有了新的要求;结余90.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8.03万元,增加624.27%。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减少,相关费用减少;二是根据党委政府的安排,业务工作有了新的要求。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69.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4.50万元,占98.0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5.28万元,占1.96%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本年收入年初预算数264.50万元,决算数269.7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差异主要原因一是调入人员工资和2018年调资;二是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三是2018年度追加资金(绩效奖金、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访汇聚工作经费、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与七五普法经费等)。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91.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64万元,占86.39%;项目支出26.11万元,占13.6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264.5万元,决算数191.74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7.5%,差异主要原因一是调入人员工资和2018年调资的支出;二是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的支出。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64.5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8.23万元,增加42%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收入增加主要是预算中增设了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增加3名事业编制人员的经费;增加法律顾问经费60万。财政拨款支出191.7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93万元,增长8.83%,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调入人员工资和2018年调资的支出;二是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的支出的支出。 其中:基本支出165.64万元,项目支出26.11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85.2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8.03万元,增加624.24%。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减少,相关费用减少;二是根据党委政府的安排,业务工作有了新的要求。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264.50万元,决算数264.5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一是调入人员工资和2018年调资;二是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64.50万元,决算数191.74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7.5%,差异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相关费用减少;二是根据党委政府的安排,业务工作有了新的要求。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4.5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7.19万元,增加29.18%。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收入增加主要是预算中增设了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增加3名事业编制人员的经费;增加法律顾问经费60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7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93万元,增长8.83%,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调入人员工资和2018年调资的支出;二是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的支出的支出。 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7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工资福利支出146.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29万元,资本性支出5.91万元。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264.50万元,决算数191.74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7.51%,差异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相关费用减少;二是根据党委政府的安排,业务工作有了新的要求。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64.50万元,决算数264.5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一是调入人员工资和2018年调资的支出;二是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的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无。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90.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8.03万元,增加624.24%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合85.2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2.76万元,增长85.34%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5.95万元,比上年增加0.28万元,增长 4.97%,增加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原则,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8万元,占95.62%,比上年增加0.33万元,增加6.2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开展频繁,用车频次增加,车辆属于20063月的老旧车辆油耗增加,维修频次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0.27万元,占4.55%,比上年减少0.05万元,降低15.68%,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和办法,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昌吉州法制办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保养费、检测费、加油费、保险费、停车费过路费等。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0.27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7万元,主要是召开政府法制工作例会和法律顾问专家论证会。法制办单位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45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5.95万元,决算数5.9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增加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无该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无该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5.68万元,决算数5.6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27万元,决算数0.2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昌吉州法制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1万元,比上年增加18.66万元,增加2793.4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增设政府法律顾问室人员增加,社会保障和公用经费增加所致。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3.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5.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1.71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31日,单位共有车辆1辆,价值23.32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自评情况: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28.61万元,完成预算的47.68%。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聘请法律顾问人数10人;二是法律顾问意见提交率50%以上。三是法律顾问参与论证率50%。四是草案通过政府常务会议验收率50%。五是法律顾问政府评价满意度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圆满完成了州党委、人民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培训任务;

2.通过项目的实施,确保了政府各项决策的合法性。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和下步措施

存在的问题:一是编制绩效指标还不够科学;二是部分指标还没有完成。

主要原因:一是对项目绩效指标的编制理解不够,没有科学分析;二是因机构改革《自治州养犬条例》后期工作还没完成,《昌吉州快递业管理办法》和《关于<昌吉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法>(草案)》延期进行。

下步措施:一是科学编制项目绩效,二是认真做好项目预算;三是严格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四是加强项目支出的监督;五是按照政府要求完成项目未完成的工作。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010301款指行政运行,2010302款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307款指法制建设,2150699款指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的8张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昌吉州法制办

2019年9月20日

附件: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法制办.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