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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移民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 2017-02-10 13:29:02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7〕6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州移民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承担水库移民、灾区移民及其他移民的安置、后期扶持等相关工作。

(二)内设机构

昌吉州移民管理局,科级建制

(三)人员编制

核定编制14人,实有人数10人,其中七级职员1名,八级职员3名,九级职员6名。

二、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昌吉州移民管理局2017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 143.49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管理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备费、其他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支出等。

(二)关于昌吉州移民管理局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17年昌吉州移民管理局收入预算为143.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3.49万元10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9.3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工资、津贴的增长,二是新调入人员工资、津贴的追加

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三)关于昌吉州移民管理局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昌吉州移民管理局支出预算为143.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38.4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9.3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工资、津贴的增长,二是新调入人员工资、津贴的追加

项目支出预算5万元,上年预算数持平。

(四)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昌吉州移民管理局基本支出预算138.4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9.36万元,增长39.7%。主要原因是:一是在职人员工资、津贴的增长,二是新调入人员工资、津贴的追加

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工资福利支出113.8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4.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31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5万元,上年预算数持平。

(五)2017年昌吉州移民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昌吉州移民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43.49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 113.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 14.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昌吉州移民管理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6.76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增加1.66万元(详见附表【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到各县市检查、督导移民安置工作的落实次数增长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1万元,和上年接待预算安排持平。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主要用于单位的各类公务接待,预计接待批次20批,接待人数34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昌吉州移民管理局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2.1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持平。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主要用于到各县市检查、督导、落实移民安置工作。,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5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增加0.2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到各县市检查、督导移民安置工作的落实次数增长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单位单位政府采购预算 7.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4.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2.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昌吉州移民管理局预算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 。

2.车辆 1辆,价值 19.77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价值 19.77万元;执法执勤用车,无其他车辆

3.办公家具价值 1.071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 11.57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或安排购置车辆经费 万元),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州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表:移民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