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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特殊教育学校2017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 2017-02-10 18:48:32 来源:昌吉州特殊教育学校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76号)有关规定,现将特殊教育学校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昌吉州特殊教育学校是一所集聋儿语训、教育、职业培训及培智为一体的九年义务寄宿制学校。办学宗旨是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康复训练。

  (二)机构设置

特殊教育学校下设5个处室,分别是:学前聋儿语训部康复部、聋生部、培智部、职教部、生活部。在校生人数138人

(三)人员编制

特殊教育学校编制数53,实有人数52人,其中:在职52,退休13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特殊教育学校部门2017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866.26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

支出预算包括:教育支出。

(二)关于特殊教育学校部门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17年特殊教育学校单位收入预算为866.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66.26万元10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2.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相关经费略有增加,办公经费本着加大对特殊教育投入的原则略有增加。

(三)关于特殊教育学校部门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殊教育学校单位支出预算为866.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66.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2.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薪级岗位工资及相关经费略有增加,办公经费本着加大对特殊教育投入的原则略有增加。

(四)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殊教育学校单位基本支出预算866.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2.4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人员薪级岗位工资及相关经费略有增加,办公经费本着加大对特殊教育投入的原则略有增加。

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工资福利支出759.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28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五)2017年特殊教育学校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特殊教育学校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66.26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759.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6.75、津贴补贴0、奖金0、伙食补助费65.52、绩效工资160.8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7.52、职业年金缴费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3.96、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52、住房公积金52.51、医疗费0、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校园安保工资)18、离休费0、退休费0、退职(役)费0、抚恤金0、生活补助0、救济费0、医疗费补助0、助学金0、奖励金0、个人农业生产补贴0、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95等。

公用经费100.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7.4、印刷费0、咨询费0、手续费0、水费3.77、电费3.77、邮电费1.37、取暖费19.9、物业管理费0、差旅费4.11、因公出国(境)费0、维修(护)费12.6、租赁费0、会议费0、培训费4.15、公务接待费0、专用材料费0、被装购置费0、专用燃料费0、劳务费0、委托业务费0、工会经费5.54、福利费12.7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5、其他交通费用0、税金及附加费用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18、办公设备购置0、专用设备购置0等。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特殊教育学校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2.15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着加大对特殊教育投入的原则与上年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预算没有安排,2016年预算没有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特殊教育学校单位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2.15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着加大对特殊教育投入的原则与上年持平。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主要用于车油、车险、修理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5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着加大对特殊教育投入的原则与上年持平。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本单位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单位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特殊教育学校部门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7732平方米,价值1046.4万元。

2.车辆2辆,价值28.23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价值19.23万元;执法执勤用车0辆,价值0万元;其他车辆 1辆,价值9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68.82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209.88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或安排购置车辆经费0万元),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州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表:特殊教育学校2017预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