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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教育教学研究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17-02-10 22:55:29 来源: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7〕6号)有关规定,现将州教育教学研究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对区域内基础教育的教学研究;参与督学和质量监测工作,开展教学改革实践和推广优秀教育研究成果;指导县市开展教学研究工作;管理本级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推广研究成果转化应用,承担对中小学教师的业务培训。

(二)内设机构

我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下设办公室、中学室、小学室、质监室、科研室4个科室。

(三)人员编制

核定编制31人,在编领导职数为3名,其中科级1名,副科级2名。现实有人员31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8人,管理岗1人,工勤技能岗2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州教育教学研究中心2017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614.55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

支出预算包括:教育支出

(二)关于州教育教学研究中心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17年州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收入预算为614.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14.55万元10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9.7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经费增幅较大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三)关于州教育教学研究中心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州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支出预算为614.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02.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9.7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经费增幅较大项目支出预算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四)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州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基本支出预算602.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9.75万元,增长10.77%。主要原因是: 人员工资经费增幅较大具体明细包括2050299款:工资福利支出506.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18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具体明细包括2050299款商品服务支出12万元

(五)2017年州教育教学研究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州教育教学研究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02.55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55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

公用经费50.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州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4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增加)0万元(详见附表【4】)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增加)0万元。预计接待批次0批,接待人数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州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1辆,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4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增加)0万元。

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主要用于车辆的保险维修加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的开支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0.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29万元,下降15.47%。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日常公用经费的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单位单位政府采购预算44.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4.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州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

2.车辆2辆,价值33.06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价值33.06万元;执法执勤用车0辆,价值0万元;其他车辆0辆,价值0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118.13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0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或安排购置车辆经费 万元),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州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表:州教育教学研究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