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7〕6号)有关规定,现将州文化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昌吉州文化馆职能是开展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促进文化艺术繁荣;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的研究、指导、组织;辅导群众文化活动;传播科学文化知识;群众文化活艺术场所的提供与管理;文化艺术的推广与普及;相关产业经营,其肩负着组织、辅导、研究、指导全州社会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
(二)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有:业务1部(文艺)、业务2部(美术、摄像摄影)、调研室、非遗保护研究中心和行政办公室。业务内容有:舞蹈、戏曲、音乐、美术、书法、摄像、摄影、文学创作、群文调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收集整理等。
(三)人员编制
昌吉州文化馆是公益性一类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9人,现有群文研究馆员1人、副研究馆员6人、群文馆员11人,工勤1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州文化馆2017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263.06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支出预算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二)关于州文化馆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17年州文化馆收入预算为263.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3.06万元占100%,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63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退休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三)关于州文化馆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州文化馆支出预算为26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63.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63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退休1人;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四)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州文化馆基本支出预算263.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63万元,下降2.09%。主要原因是:当年退休1人导致财政经费减少。具体明细包括2070109款:工资福利支出218.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3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五)2017年州文化馆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州文化馆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3.06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238.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4.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州文化馆“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2.1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增加2.1万元(详见附表【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当年主管局划拨我单位一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数量较上年增加一辆。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增加)0万元,预计接待批次0批,接待人数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州文化馆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2.1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增加2.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当年主管局划拨我单位一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数量较上年增加一辆。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主要用于车辆的保险维修及加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增加2.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当年主管局划拨我单位一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数量较上年增加一辆。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6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08万元,下降11.1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单位单位政府采购预算2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州文化馆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
2.车辆 0辆,价值0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执法执勤用车0辆,价值 0万元;其他车辆0辆,价值 0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 116.69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0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或安排购置车辆经费 万元),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州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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