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7〕6号)有关规定,现将州妇联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昌吉州妇联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按照自身的性质,积极探索并建立区别于党政机关,符合妇联组织特点,充满生机和活力运行机制。一是积极参与民主协商,沟通对话渠道,及时向党委和政府反映妇女意愿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把工作重心放到基层,更多地为基层的妇联争取政策支持,搭建平台,创造更好地开展工作的环境和条件。三是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探索建立妇女志愿者工作制度和队伍,通过多种形式,开发妇女人才资源。四是坚持“用活动去吸引,用服务去凝聚,用协调去争取支持,用联谊去扩大团结,用参与去维护权益”的群众化工作方法。
(二)内设机构
根据职责,昌吉州妇联机关内设4个科(室),即:办公室、综合科、妇儿工委办、妇女儿童发展中心。
(三)人员编制
昌吉州妇联机关列行政编制8名,机关后勤编制1名。昌吉州妇联下属两个事业单位,一是昌吉州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二是昌吉州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共列事业编制4个。现实有人数13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州妇联2017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316.46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关于州妇联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17年州妇联收入预算为316.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16.46万元占10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73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三)关于州妇联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州妇联支出预算为316.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11.4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73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项目支出预算1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四)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州妇联基本支出预算211.4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73万元,增长0.35%。与上年基本持平。具体明细包括2012901款:工资福利支出173.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32万,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58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1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具体明细包括2012902款:商品服务支出105万元。
(五)2017年州妇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州妇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1.46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189.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2.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州妇联“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2.38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增加)0万元(详见附表【4】)。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增加)0万元。预计接待批次0批,接待人数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州妇联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2.38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增加)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主要用于车辆的保险维修及加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8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增加)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18万元,下降5.0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的十条禁令从严控制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单位单位政府采购预算3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州妇联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
2.车辆1辆,价值21.74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价值 21.74万元;执法执勤用车0辆,价值0万元;其他车辆0辆,价值0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44.18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0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或安排购置车辆经费 万元),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州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表:妇联.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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