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7〕6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州水资源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中心主要负责水资源管理、检测的技术服务与指导工作;负责水资源水质监测、检测、地下水动态监测及信息资源服务;负责水利项目、水利技术推广应用及技术服务。
(二)内设机构
昌吉州水资源管理中心无下属预算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水资源管理科、水资源监测科(水质检测中心)、水利技术科。
(三)人员编制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中心(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科学技术研究所)为副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1名,实有人数19名。其中:副县级1人,正科级1人,副高3人,中级职称7人,初级职称6人,技师1人。退休人员15人,其中:副高级职称4人(其中3人为专业技术五级),正科及中级职称8人,高级工2人,中级工1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昌吉回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中心2017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288.58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管理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备费、其他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支出等。
(二)关于部门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17年昌吉回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中心收入预算为288.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3.58万元占98 %,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2.43 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各项支出,节约开支。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关于部门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昌吉回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中心支出预算为28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83.5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2.43 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各项支出,节约开支;项目支出预算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 :严格控制项目支出。
(四)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中心基本支出预算283.5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2.43 万元,下降13 %。主要原因是:压缩各项支出,节约开支。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28.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1.85万元、其它商品服务支出2.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服务支出20.31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 %。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项目支出 。具体明细:水质监测5万元。
(五)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288.58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 228.8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31.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昌吉州水资源管理中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6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单位领导对预算执行情况严格把关,加强支出管理,厉行节约。(详见附表【4】),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廉洁纪律、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不得突破上年预算数。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1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原因是单位领导对预算执行情况严格把关,加强支出管理,厉行节约,确保全年预算支出不突破指标,不给财政增压力。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主要用于餐费,预计接待批次44批,接待人数16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昌吉州水资源管理中心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4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5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原因是要加强车辆管理、控制车辆使用。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主要用于油款及维修,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原因是要加强车辆管理、控制车辆使用。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8.5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2.43 万元,下降13 %。主要原因是:压缩各项支出,节约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单位单位政府采购预算9.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昌吉州水资源管理中心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1136.68平方米,价值 33万元。
2.车辆4辆,价值68.72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价值36.02万元;执法执勤用车 0辆,价值0万元;其他车辆 2辆,价值32.7 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 33.16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445.66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或安排购置车辆经费 万元),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州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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