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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产品质量检验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 2017-02-10 17:05:58 来源:昌吉州产品质量检验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7〕6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回族自治州产品质量检验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承担:(1昌吉州生产流通领域的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委托检验2承担昌吉州生产流通领域的产商品定期监督检验3承担各地州及县级技术监督部门委托的产商品质量检验。

(二)内设机构

现有4个专业检验(轻工检验室、化工检验室、建材检验室、机电检验室)、2个管理科室(业务室、办公室)。

(三)人员编制

依据昌州事改办【2015】30号关于印发《昌吉回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我单位核定事业编制人数52人。现实有职工40人,其中管理人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39人,工勤人员7人。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40人,工勤人员7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昌吉州产品质量检验所2017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 844.69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管理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备费、其他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支出等。

(二)关于昌吉州产品质量检验所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17年昌吉州产品质量检验所收入预算为844.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44.69万元100%,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6.258529万元,主要原因是我所的食品检验室连人带编划转给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三)关于昌吉州产品质量检验所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昌吉州产品质量检验所支出预算为844.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32.6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36.2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一个食品检验室,人员调入州食品药品局项目支出预算1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支出投入,购进几台检验设备

(四)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昌吉州产品质量检验所基本支出预算737.6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193.2585万元,下降20.76%。主要原因是:我所的食品检验室划转给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明细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24.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54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45.2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5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1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5万元,增长42.05%。主要原因是:是增加了项目支出投入,购进几台检验设备具体明细包括:为了更好地开展检验工作而追加的专项业务经费45万元

(五)2017年昌吉州产品质量检验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昌吉州产品质量检验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2.19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524.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57.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昌吉州产品质量检验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5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详见附表【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没有变化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5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没有变化。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主要用于业务往来公务接待,预计接待批次10批,接待人数106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昌吉州产品质量检验所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4.5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护费无变化。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运行及维护,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护费无变化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单位单位政府采购预算1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昌吉州产品质量检验所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

2.车辆2辆,价值 32.0411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辆,价值32.0411万元;执法执勤用车 0辆,价值 0万元;其他车辆 0辆,价值 0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49.1922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10637481.03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或安排购置车辆经费 万元),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州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表:产品质量检验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