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7〕6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州计量检定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昌吉州计量检定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昌吉州计量检定所是1999年由于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2015年11月归属昌吉州管理。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地(州、市)、县(市、区)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新党发 [2002]4号)文精神设置的(规格科级),归属于昌吉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宗旨是为量值准确提供测试检定保障,负责昌吉辖区授权项目工作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计量标准器具检定测试与校准、工作计量器具检定测试与校准、计量技术基础建设及相关社会服务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昌吉州计量检定所无下属预算单位,下设 11个科室,分别是:行政办公室、综合业务室、财务室、电学室、力学室、衡器室、热工室、工程室、理化室、流量室、医学室。
昌吉州计量检定所编制数53人,实有人数 47 人,其中:在职47人,较上年预算人数减少4人;退休 15人,较上年预算人数增加4 人;离休 0 人,较上年预算人数增加或减少0 人。
二、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关于昌吉州计量检定所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昌吉州计量检定所部门2017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873.13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3.13万元。
(二)关于昌吉州计量检定所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昌吉州计量检定所收入预算873.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73.13万元,占 10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4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三)关于昌吉州计量检定所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昌吉州计量检定所2017年支出预算 873.1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732.13万元,占83.8 %,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物业管理费、防惠聚及下沉工作经费预算。
项目支出141万元,占16.1%,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平衡。
(四)关于昌吉州计量检定所2017年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昌吉州计量检定所基本支出预算732.13万元,占83.8 %,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4万元,增长0.18%。主要原因是增加物业管理费、防惠聚及下沉工作经费预算。具体明细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03.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27万元、对个和家庭补助支出53.7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41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141万元,占16.1%,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平衡。具体明细包括:标准仪器委托检定费用101万元、专用材料费40万元。
(五)2017后昌吉州计量检定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昌吉州计量检定所2017年一般公用预算基本支出732.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7.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74.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昌吉州计量检定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2.82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0.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项规定,压减经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5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0.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项规定减少接待人次。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主要用于接待业务交流,预计接待批次10批,接待人数15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昌吉州计量检定所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2.32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平衡。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主要用于车辆燃油、维修,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2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平衡。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昌吉州计量检定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4.6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1.18万元,降低28.36%。主要原因是办公用房取暖费由局机关统一做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昌吉州计量检定所政府采购预算 3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昌吉州计量检定所预算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979.54万元。
1.房屋128平方米,价值21.22万元。
2.车辆2辆,价值83.61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价值83.61万元;执法执勤用车 0辆,价值 0万元;其他车辆 0辆,价值0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13.18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861.53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1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州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表:计量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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