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7〕6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州农经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自治区有关文件的规定,农经系统具有以下主要职能:1、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指导农村家庭联产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稳定和完善:2、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3、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他农村各类合作组织以及农民经纪人队伍的建设与发展;4、负责对农牧民负担监督管理、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5、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和农民负担信访工作;6、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7、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和村级财务审计、村干部离任审计,负责农村财务公开及农村会计队伍建设工作;8、研究制定农村经济发展政策、法规和制度,承担农村税费改革后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管理
(二)内设机构
昌吉州农经局下设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科,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科,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审计科,综合科。
(三)人员编制
州农经局隶属于州农业局的领导,是副县级建制的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1人,在职(汉族)干部10人;大学学历3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7人;在职党员7人,退休党员1人。二、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昌吉州农经局2017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167.43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167.4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管理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预备费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支出0万元等。
(二)关于昌吉州农经局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17年昌吉州农经局收入预算为167.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7.43万元占100%,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0.45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津贴补贴不在本单位列支,统一在社保局发放。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三)关于昌吉州农经局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昌吉州农经局支出预算为167.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62.4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0.45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津贴补贴不在局机关列支,统一在社保局发放;项目支出预算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保持一致。
(四)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昌吉州农经局基本支出预算162.4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0.45万元,下降24.9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津贴补贴不在局机关列支,统一在社保局发放。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资福利支出133.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83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保持致。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
(五)2017年昌吉州农经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昌吉州农经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7.43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145.54万元,基本工资49.15万元、津贴补贴28.51万元、奖金3.41万元、伙食补助费0元、绩效工资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2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1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6万元、住房公积金9.73万元、医疗费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04万元、离休费0元、退休费0万元、退职(役)费0元、抚恤金0元、生活补助0元、救济费0元、医疗费补助0元、助学金0元、奖励金0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0元等。
公用经费21.89万元,办公费1.02万元 、印刷费0元、咨询费0元、手续费0元、水费1.05万元、电费0元、邮电费0.33万元、取暖费0元、物业管理费0元、差旅费5.8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维修(护)费0.66万元、租赁费0元、会议费0元、培训费0.74万元、公务接待费0.18万元、专用材料费0元、被装购置费0元、专用燃料费0元、劳务费0元、委托业务费0元、工会经费0.98万元、福利费2.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5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元、专用设备购置0元等。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昌吉州农经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2.43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增加)0万元(详见附表【4】),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18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未增加公务接待预算。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主要用于下级农经部门、对口援疆省及兄弟地州考察、调研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主要用于县(市)业务会议公务接待事宜,预计接待批次10批,接待人数10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昌吉州农经局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2.25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小车的运行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农业调研、监督检查、项目验收督导等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路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控制小车的运行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本单位日常公用经费财政拨款16.89万元,其中:办公费1.02万元 、水费1.05万元、邮电费0.33万元、差旅费5.88万元、维修(护)费0.66万元、培训费0.74万元、公务接待费0.18万元、工会经费0.98万元、福利费2.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单位单位政府采购预算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昌吉州农经局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
2.车辆1辆,价值20.48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价值20.48万元;执法执勤用车0辆,价值0万元;其他车辆0辆,价值0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6.87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82.78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或安排购置车辆经费 万元),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州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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