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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畜牧兽医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 2017-02-10 19:09:22 来源:昌吉州畜牧兽医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7〕6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州畜牧兽医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发展畜牧业和动物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和计划;研究提出并监督实施自治州畜牧业经济发展的政策和办法;编制自治州畜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根据畜牧业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指导畜牧业产业化建设,引导和支持畜牧业结构调整。

(二)指导自治州畜牧业生产、抗灾保畜、防灾基地建设和对口扶贫开发工作;负责自治州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规划和建设;负责对国有牧场的业务指导、服务及协调工作;依法对县市畜牧兽医局进行监督指导。

(三)负责自治州畜牧兽医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和管理自治州的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兽医医政和药政管理工作;负责动物

产品及投入品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管情并及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定自治州重大动物疫病控制

理以灭计划,组织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依法认定动物疫和扑组织动物疫情扑灭工作;承担畜牧兽医行政案件复议工作。

(四)负责拟定自治州奶业发展规划,编制奶业基地建设项目。负责原料奶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和协调奶业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当地生产的牛奶推行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认证工作,建立牛奶生产标准体系、检测体系和牛奶生产安全卫生质量跟踪管理制度;指导奶业协会和奶农协会的工作。

(五)负责自治州草原监督管理工作;拟定自治州草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自治州草原保护、建设和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草原生物灾害监测预警、调查以及防治工作,组织研究和推广综合防治的办法;负责草种生产、加工、检疫、检验的监督管理;负责自治州境内草原的行政监理和草原防火灭火工作;承担自治州治蝗灭鼠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指导协调自治州畜禽育种改良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畜禽品种改良规划;负责种畜禽(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及其引进工作,制定种畜禽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计划。

(七)负责研究制定自治州饲料工业的发展方针、政策和措施,负责对自治州饲料行业的监督与指导工作。

(八)研究制定畜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自治州畜牧业科学研究和新技术推广,组织协调畜牧业重大科技项目的联合攻关;组织协调自治州畜牧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和科技交流以及技术引进等涉外工作;拟订畜牧业地方标准并组织监督实施。

(九)负责畜牧业各类资金的财务管理,对资金使用情况及经济效益进行检查监督;负责自治州畜牧业信息与市场调查工作。

(十)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州畜牧兽医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和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文秘、督查、档案、信访、保密、信息、新闻宣传、综合性会议组织;负责议案、提案的办理工作;起草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畜牧业各类资金的财务管理,并对资金使用情况和经济效益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局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老干部工作。

(二)畜牧科

负责编制畜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负责自治州畜牧业抗灾保畜工作和牧业易灾县的防灾设施建设;负责自治州畜禽品种改良工作及良种繁育体系的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种畜禽(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自洽州草原建设的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草种生产、加工、检疫、检验的监督管理;指导自治州境内草原行政监理、防火灭火和蝗虫鼠害的预警预测及防治工作;负责自治州饲料行业的监督与指导工作;负责编制畜牧业生产、养殖基地、草原建设保护类项目;负责自治州畜牧业生产统计工作。

(三)兽医科

负责贯彻执行动物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和计划;制定自治州重大动物疫病控制和扑灭计划,组织实施动物疫病防治检疫和认定疫情工作;监督和管理自治州的动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自治州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和兽医医政管理工作及相关项目的编制,负责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管理工作;负责兽药药政管理工作;负责自治州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 产业科

负责编制自治州奶、肉、种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宣传和落实畜牧业产业政策;编制畜产品加工、营销等项目;负责畜产品价格信息发布;负责畜牧业经济发展趋势预测、畜产品市场动态走势分析及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的对策研究;负责畜产品营销平台的搭建和品牌创建工作;负责畜牧业招商引资工作;组织畜牧业融资、贷款、保险及畜牧业合作社建设等工作;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建设,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畜禽养殖过程中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畜牧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制度;负责畜牧业产业协会的管理工作。

 (五)科教法规科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畜牧业、动物卫生和草原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自治州畜牧业和动物卫生及草原法律法规调研、执法监督和宣传普及工作;负责自治州畜牧、兽医、草原行政执法方面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组织实施畜牧业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畜牧业执法质量考核工作;依法承担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畜牧、兽医、草原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拟订自治州畜牧行业科教工作计划;负责畜牧行业地方标准的制定、执行和管理;负责自治州畜牧业重大科研和科技推广管理工作;负责畜牧业推广及科技项目的申报、实施、监督及验收;负责畜牧行业职称评聘、职业技能鉴定、工人技术等级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人员培训等工作;负责畜牧业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畜牧系统的行业纠风工作;负责畜牧兽医学会的日常工作。

(三)人员编制

自治州畜牧兽医局机关列行政编制13名,其中部门领导职数4名,总畜牧师1名,首席兽医官1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自治州畜牧兽医局机关列工勤编制4名。

二、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昌吉州畜牧兽医局部门2017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286.31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管理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备费、其他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支出等。

(二)关于昌吉州畜牧兽医局部门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17年昌吉州畜牧兽医局收入预算为286.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6.31万元占100%,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7.73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津贴补贴不在局机关列支,统一由州社保局发放。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

(三)关于昌吉州畜牧兽医局部门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昌吉州畜牧兽医局单位支出预算为286.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86.3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9.73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津贴补贴不在局机关列支,统一由州社保局发放;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项目预算

(四)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昌吉州畜牧兽医局单位基本支出预算286.3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9.73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津贴补贴不在局机关列支,统一由州社保局发放。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213(类)01款农业01项行政运行286.3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0.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96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项目预算。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无。

(五)2017年昌吉州畜牧兽医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昌吉州畜牧兽医局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286.31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242.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43.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昌吉州畜牧兽医局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7.22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增加)0万元(详见附表【4】),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继续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审批,压缩公务接待费。2、继续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派出、维护等审批手续,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68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审批,压缩公务接待费。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主要用于接待自治区畜牧业务工作检查督查,各县市到州畜牧兽医局参加培训、会议等接待,预计接待批次50批,接待人数15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昌吉州畜牧兽医局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0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派出、维护等审批手续,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过路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4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派出、维护等审批手续,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3.7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06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运行费金额增大。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单位单位政府采购预算2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昌吉州畜牧兽医局部门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3761平方米,价值94.06万元。

2.车辆3辆,价值140.43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价值140.43万元;执法执勤用车0辆,价值0万元;其他车辆0 辆,价值0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20.17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59.94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或安排购置车辆经费 0万元),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州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表:昌吉州畜牧兽医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