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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的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 2017-02-10 16:55:26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7〕6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昌吉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规格处级,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技术监督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宣传并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相关政策措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负责自治州质量管理工作。负责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推进名牌战略,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

(三)负责全州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州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风险监控工作,依法对检验机构、生产许可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州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据自治州人民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全州产品质量专项打假活动。

(四)负责全州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对强制性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受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负责自治州农业地方标准的发布;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相关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全州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标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六)负责全州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认证市场监督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地理标志产品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自治州特种设备安全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

(九)负责全州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对棉、麻、毛、绒、服装、纺织品等各类纤维及其制品生产、经营进行质量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类纤维质量违法行为;负责棉花仪器化公证检验和监督管理及棉花收购、加工企业资质认定等工作。

(十)负责全州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依照授权开展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十一)组织制定全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事业发展规划;管理和指导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

(十二)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加班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昌吉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无下属预算单位,行政机构一个事业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法制科、质量管理科、产品质量监督科、标准化科、计量科、计财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纪检监察室、机关服务中心。

(三)人员编制

单位编制数43名,其中行政编制37名(其中领导职数5名,科级领导职数15名,事业编制6(领导职数2名。实有在职人员39人,其中行政人员33,事业人员6人。离休3人,退休26遗属1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昌吉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937.00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937.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7.00万元

(二)关于昌吉州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17年昌吉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入预算为9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37万元10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6.5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搬迁增加办公用房取暖费、财政从今年起安排项目经费17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三)关于昌吉州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昌吉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支出预算为9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76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4.0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搬迁增加办公用房取暖费项目支出预算17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2.5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从今年起安排项目经费

(四)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昌吉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单位基本支出预算76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4.06万元,增长9.15%。主要原因是:单位搬迁增加办公用房取暖费具体明细包括:行政运行(2011701款764.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7.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3.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3.06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17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2.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财政从今年起安排项目经费具体明细包括: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2011706款172.5万元,其中标准化工作经费50万元,代码业务费6万元,法宣工作经费10万元,新闻宣传5万元,业务费52万元,质量管理产品质量监管49.5万元。

(五)2017年昌吉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昌吉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764.5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611.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153.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昌吉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14.48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详见附表【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6年交归地方管理,今年是第二年在当地编制部门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1.40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6年交归地方管理,今年是第二年在当地编制部门预算。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主要用于一般公务活动中接待费用支出,预计接待批次20批,接待人数28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昌吉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单位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6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13.08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6年交归地方管理,今年是第二年在当地编制部门预算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主要用于13.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8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6年交归地方管理,今年是第二年在当地编制部门预算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3.4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2.86万元,增长52.54%。主要原因是单位搬迁增加办公用房取暖费,从昌吉市北京北路102号旧址迁入昌吉市健康西路与西外环交汇处的新建检测中心,建筑面积27968.39平方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单位单位政府采购预算4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昌吉州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7597平方米,价值726.21万元。

2.车辆6辆,价值121.69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价值121.69万元;执法执勤用车0辆,价值0万元;其他车辆0辆,价值0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49.85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242.82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或安排购置车辆经费 万元),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州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表:质监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