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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 2017-02-10 19:01:48 来源:昌吉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7〕6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承担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及科研成果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培训、指导、咨询等;负责对植物检疫及农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警、防控;负责对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负责土壤农化分析监测、耕地土壤肥力和墒情的长期定位监测;负责农牧民科技培训。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作物栽培站、植保植检站、土壤肥料站、试验站、园艺菌草站、培训科,内设科室相当于科级。

(三)人员编制

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核定编制47名,领导职数5名(支部书记1名、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科室领导职数12名)。

二、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7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 702.73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702.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702.7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管理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预备费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支出0万元等。

(二)关于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回族自治州本级预算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17年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单位收入预算为702.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02.73万元占100 %,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0.49 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经费减少71.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增加97万元,原因是增加了3名绿色通道人员、1名公招人员费用、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2.5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149.91万元,减少原因是2016年反映了离退休人员津贴,。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一致。

(三)关于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单位支出预算为70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702.7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0.9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人员经费增加、2016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中反映了离退休人员津补贴;项目支出预算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1.7 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四)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单位基本支出预算702.2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0.49 万元,下降2.83 %。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人员经费增加、2016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中反映了离退休人员津补贴;项目支出预算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工资福利支出53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1.32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1.7 万元,下降61.44 %。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

2016年2130104耕地质量保护提升

5万元

2016年2130104农作物病虫害检测预警

10万元

2016年2130104新品种、新技术试验

30万元

2016年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28.58万元

2016年2130108病虫害控制

37.07万元

上年结转

6.05万元

合计

116.7万元

2017年2130104实施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经费

10万元

2017年2130104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经费

30万元

2017年2130104植物检疫工作经费

5万元

合计

45万元

(五)2017年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02.23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590.52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9.12万元、津贴补贴105.97万元、奖金12.39万元、伙食补助费49.14万元、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9.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2.6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21、住房公积金35.7万元、医疗费0、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18、离休费1.92、退休费0、退职(役)费0、抚恤金0、生活补助1.16万元、救济费0、医疗费补助0、助学金0、奖励金2.44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0、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 67.21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22万元 、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3.65、电费0万元、邮电费1.16万元、取暖费2.85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22.0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维修(护)费0.4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2.69万元、公务接待费0.82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专用燃料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3.58万元、福利费8.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7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等。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7.23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0.52万元(详见附表【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82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0.1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十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主要用于县市业务交流、上级单位检查、业务会议及培训等误餐费,预计接待批次22批(上级检查植保、栽培、土肥、培训业务开展情况各2次/4人、全州各县季度例会4次,每次25人、5个专家组巡诊、现场会等活动至少10次,每次20-50人),接待人数432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4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6.41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0.3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用车经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1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0.34万元,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经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本单位日常公用经费财政拨款67.21万元,其中:办公费7.22万元、水电费3.65万元、邮电费1.16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2.85万元、差旅费22.02万元、办公设施维修费0.40元、培训费2.69万元、 公务接待费0.82万元、工会经费3.58万元、福利费8.24万元、 公务用车维护费6.41万元、 其他公用支出0.3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单位单位政府采购预算76.79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79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1367.15 平方米,价值77.86万元。

2.车辆4 辆,价值81.76 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 辆,价值81.76万元;执法执勤用车0 辆,价值0万元;其他车辆0 辆,价值0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 17.85 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367.82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或安排购置车辆经费 万元),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州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表:2017年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