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7〕6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州委党校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党校的教育方针,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以研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为中心,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忠诚于马克思主义、德才兼备的党员领导干部;
2、配合组织部、宣传部落实理论教育、党员教育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
3、做好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建设,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确保教学质量;
4、制定党校内外网的规章制度并贯彻实施,做好党校内外网各项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办学和网站工作条件;
6、承办党委和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7、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开展科学研究,承担党委和政府下达的调研任务;
8、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
9、开展同校外教育、研究等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二)内设机构
昌吉州党校成立于1956年,下设8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党校工作科、教务科、科研科、学员科、信息网络中心、经管科、保卫科。
(三)人员编制
截至2016年年末昌吉州委党校人员编制数51人,实有在职人数46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昌吉州委党校2017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 1085.83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
支出预算包括:教育支出。
(二)关于昌吉州委党校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17年昌吉州委党校收入预算为1085.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85.83万元占10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0.04万元,主要原因是州市党校迁址共建项目,重新核定培训费等。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
(三)关于昌吉州委党校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昌吉州委党校支出预算为108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65.8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9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数减少,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预算2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9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迁址共建项目新校区建设的需要,重新核定专项业务培训费。
(四)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昌吉州委党校基本支出预算865.8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减少8.96万元,下降1.02%。主要原因是:人数减少,人员经费减少。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工资福利支出667.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6.23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62.46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2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9万元,增长67.9%。主要原因是:根据迁址共建项目新校区建设的需要,重新核定专项业务培训费。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干部培训经费、统筹教学和就餐补助经费、主体班培训经费、教学科研课题经费等。
(五)2017年昌吉州委党校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昌吉州委党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65.83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72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136.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昌吉州委党校“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10.71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0.95万元(详见附表【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2.73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0.53万元,减少的原因是订立严格的公务接待制度,严格的公务审批程序,厉行节俭。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对口援疆省及兄弟地州考察、调研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计接待批次24批,接待人数91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昌吉州委党校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4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7.98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0.4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强化监督,厉行节俭。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政策调研、监督检查等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8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0.4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强化监督,厉行节俭。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6.2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91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公用经费减低,强化监督,厉行节俭。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单位单位政府采购预算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昌吉州委党校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 0平方米,价值 0万元。
2.车辆 4辆,价值 94.22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价值 0万元;执法执勤用车 0辆,价值 0万元;其他车辆 4辆,价值 94.22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 7.67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 61.46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或安排购置车辆经费 万元),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州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表:昌吉州委党校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报告.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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