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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 2017-02-10 14:21:56 来源:昌吉回族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7〕6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自治区、自治州关于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指导全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体制机制改革,参与制定自治州文化艺术、体育事业、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3、拟订全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产业发展规划,协调、促进产业发展;指导全州重点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基础设施建设。

  4、综合管理全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文化艺术品种,促进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指导全州文物保护工作;指导监督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研究、传承和宣传等工作;综合管理全州社会文化事业和群众体育活动,拟订社会文化事业和群众性体育活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州性重大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活动;促进公益性文化、全民健身计划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发展;指导、协调全州各类社会文化、体育事业和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体育事业的建设与发展。依法监督、管理全州体育彩票发行、销售工作。

  5、统筹规划全州竞技体育发展工作,指导体育训练和体育科研工作,输送优秀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管理和指导全州性体育竞赛工作;监督管理自治州运动学校、自治州青少年重点业余体校(体育馆)工作。

  6、综合管理全州公共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

7、负责全州广播电视的管理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组织全州广播电视宣传工作,对各类广播电视台播出的节目内容进行监督检查;按照国家的统筹规划、宏观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广播电视专用网进行规划和管理,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

  8、执行国家、自治区颁布的广播电视技术标准,对全州广播电视事业建设和业务、技术管理进行指导;指导全州广播电视系统技术维护管理和广播影视科技工作;对自治州境内广播电视播出(转播)机构和用于广播电视节目接收与传送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进行监督管理。

  9、指导协调全州电影发行放映工作,拟订全州电影发行、放映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扶持农村电影事业的发展。

  10、归口管理自治州文化体育市场,负责自治州新闻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复制、发行)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自治州印刷业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文化体育出版物市场稽查工作和电影发行、放映工作,查处违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的违法违规活动;宏观调控电影市场;研究文化体育出版物市场发展态势;引导文化体育出版物市场经营方向。

  11、管理昌吉人民广播电台、昌吉电视台等直属宣传单位,对其重大宣传活动和事业建设进行协调和检查,组织和管理其节目(栏目)的传输覆盖。

  12、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全州性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行业社会团体,并指导其业务活动。

13、监督管理并指导对外文化、体育、广播影视交流与合作工作。

  14、承办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设办公室、宣传教育科、规划产业科、文化艺术科、体育科、广播影视管理科(新闻出版科)6个职能科室

(三)人员编制

核定编制共36人,截止2016年末,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在职人员30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人33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2017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668.29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668.29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支出预算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68.29万元。

(二)关于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17年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收入预算为668.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68.29万元100%,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5.4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有人员调出、退休、辞职等,人员经费有所减少,另外压缩了办公经费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关于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支出预算为668.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31.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25.4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有人员调出、退休、辞职等,人员经费有所减少,另外压缩了办公经费项目支出预算13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0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经费预算增加

(四)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基本支出预算531.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25.44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单位有人员调出、退休、辞职等,人员经费有所减少,另外压缩了办公经费具体明细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22.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53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13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0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经费预算增加。具体明细包括庭州爱乐乐团补助30万元、文化下乡进社区12万元、文化市场管理30万元、传统学校补助5万元、老年人体协补助20万元、太极拳协会补助10万元、篮协补助5万元、乒协补助5万元、全民健身活动4万元、社会教练员、体育指导员培训11万元、技术维护管理工作经费2.5万元、行政执法经费2.5万元。

(五)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668.29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467.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63.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项目支出预算13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0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经费预算增加。具体明细包括庭州爱乐乐团补助30万元、文化下乡进社区12万元、文化市场管理30万元、传统学校补助5万元、老年人体协补助20万元、太极拳协会补助10万元、篮协补助5万元、乒协补助5万元、全民健身活动4万元、社会教练员、体育指导员培训11万元、技术维护管理工作经费2.5万元、行政执法经费2.5万元。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15.08万元,2016年保持不变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对口援疆省及兄弟地州考察、调研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7年预计接待批次30批,接待人数15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7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13.08万元,较2016年无增减变化。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主要用于车辆保险、维修、购燃油等,本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没有安排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8万元,较2016年无增减变化。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3.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94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单位有人员调出、退休、辞职等,人员经费有所减少,另外压缩了办公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单位单位政府采购预算41.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4.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17.4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687平方米,价值50.30万元。

2.车辆 7辆,价值194.40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价值194.40万元;执法执勤用车 0辆,价值 0万元;其他车辆 0辆,价值0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50.38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83.90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州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表:文广局2017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