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7〕6号)有关规定,现将五家渠军粮供应站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五家渠军粮供应站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依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深化军粮供应体制改革的通知》国发〔1996〕50号文件,保障辖区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军粮供应任务。
(二)内设机构:无
(三)人员编制
五家渠军粮供应站,经费形式为独立核算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事业编制5名,2016年底实有在职人员5人,退休人员2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五家渠军粮供应站预算2017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66.84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66.84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支出预算包括:粮油物资管理支出66.84万元。
(二)关于五家渠军粮供应站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17年五家渠军粮供应站收入预算为66.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6.84万元占10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76万元,主要原因是依据相关政策在职、离退休人员调标增资、增加艰边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关于五家渠军粮供应站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五家渠军粮供应站支出预算为66.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6.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76万元,主要原因是依据相关政策在职、退休人员调标增资、增加艰边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管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四)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五家渠军粮供应站基本支出预算66.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76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依据相关政策在职、离退休人员调标增资、增加艰边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工资福利支出59.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36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严格管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具体明细包括(明细到项):0万元。
(五)2017年五家渠军粮供应站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五家渠军粮供应站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6.84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65.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无医疗费、无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无离休费、退休费、无退职(役)费、抚恤金、无生活补助、无救济费、无医疗费补助、无助学金、奖励金、无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1.56万元,主要包括:无办公费、无印刷费、无咨询费、无手续费、无水费、无电费、无邮电费、无取暖费、无物业管理费、差旅费、无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无租赁费、无会议费、培训费、无公务接待费、无专用材料费、无被装购置费、无专用燃料费、无劳务费、无委托业务费、无工会经费、福利费、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其他交通费用、无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无办公设备购置、无专用设备购置等。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五家渠军粮供应站“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0万元,比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详见附表【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三公”经费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万元,比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各地州及县(市)调研、考察、指导、检查等工作的公务接待支出。2017年预计接待批次0批,接待人数0人。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0元,比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军粮供应等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路费等支出,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家渠军粮供应站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1辆,本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本单位公用经费1.56万元,主要包括培训费、福利费、退休人员活动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五家渠军粮供应站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说明:五家渠军粮供应站原为政企合一单位,1998年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后,政企分开、人财物分开。现占用使用的国有资产属于留用资产,仍按原渠道在州国资委登记,未在州财政行政资产登记)
1.房屋1735.66平方米,价值173.22万元。
2.车辆1辆,价值19.81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价值19.81万元;执法执勤用车0辆,价值0万元;其他车辆0辆,价值0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1.45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82.94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或安排购置车辆经费0万元),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本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本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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