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7〕6号)有关规定,现将卡山保护区昌吉管理站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国家重点公益林管护,组织实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宣传教育;在不影响保护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 。
(二)内设机构
下设4个科室,包括保护区管理科、资源林政公益林管理科、疫源疫病监测科和办公室。
(三)人员编制
核定编制17个,实有在职人员14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昌州财农〔2017〕4号),2017年昌吉州北塔山国有林管理站收入预算为205.82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昌吉州北塔山国有林管理站支出预算为197.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97.3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9.0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昌吉州北塔山国有林管理站基本支出预算197.3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7.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14万元。
(三)2017年昌吉州北塔山国有林管理站单位收支预算公开
详见附表【1】、【2】、【3】。
(四)2017年昌吉州北塔山国有林管理站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1、基本支出预算
明细到“项”,详见附表【3-3-1】、【3-3-2】、【3-4-1】、【3-4-2】、【3-5-1】、【3-5-2】、【3-6-1】、【3-6-2】。
2、项目支出预算
明细到“项”,详见附表【3-7-1】、【3-7-2】。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昌吉州北塔山国有林管理站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4.5万元,较2016年度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和2016年度预算一样,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2017年预算没有安排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和2016年度预算一样,没有安排此项资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昌吉州北塔山国有林管理站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4.75万元。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主要用于车辆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用车,保护区巡逻,专项治理等日常燃油费、修理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车辆数量没有增减。
附件:
1、【1】收支总表
2、【1-1】财政拨款收支表
3、【1-2】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表
4、【1-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
5、【2】收入预算总表
6、【3】支出预算总表
7、【3-1】支出预算总表(一)——资金来源
8、【3-2】支出预算总表(二)——经济科目
9、【3-3】基本支出预算——工资福利支出
10、【3-3-1】基本支出预算(一般公共财政)——工资福利支出
11、【3-3-2】基本支出预算(政府性基金)——工资福利支出
12、【3-4】基本支出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
13、【3-4-1】基本支出预算(一般公共财政)——商品和服务支出
14、【3-4-2】基本支出预算(政府性基金)——商品和服务支出
15、【3-5】基本支出预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6、【3-5-1】基本支出预算(一般公共财政)——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7、【3-5-2】基本支出预算(政府性基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8、【3-6】基本支出预算——其他资本性支出
19、【3-6-1】基本支出预算(一般公共财政)——其他资本性支出
20、【3-6-2】基本支出预算(一般公共财政)——其他资本性支出
21、【3-7】项目支出表——经济科目
22、【3-7-1】项目支出表(一般公共财政)
23、【3-7-2】项目支出表(政府性基金)
24、【4】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25、【5】政府采购预算表
新疆卡拉麦里山有蹄类自然保护区
昌吉管理站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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