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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北塔山国有林管理站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 2017-02-10 10:20:42 来源:昌吉州北塔山国有林管理站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7〕6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回族自治州北塔山国有林管理站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为促进北塔山林业发展提供保障,包括林区内国有林及特种用途树种的保护、管理、监测,开展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管理和使用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监测和保护林区内野生动植物资源,防控和监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

依据是《森林法》第三条、第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十五条、第十九条,《森林防火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等,《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八条、第十四条,《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五条中“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国有山区林场、国有平原林场,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管辖范围内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并接受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监督”等相关条款和第四十条“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国有山区林场和国有平原林场,可以依据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等。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昌吉州北塔山国有林管理站内设机构3个:

1、行政办公室:

(1)、负责组织开展行政管理、人事职称管理、人员考核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和林业工作的开展。

(2)、负责组织相关科室完成全站各类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材料的起草。负责各种文件的上传下达工作, 行政、人事、财务等档案资料的管理。做好保密工作。

(3)、负责组织筹备各类会议,组织落实全体职工业务与政治学习。

(4)安排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对本站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实施会计监督。

2、宣教办:

(1)、负责党建、精神文明、纠风、信访、普法依法治理、林政执法工作以及上述工作各种材料的撰写上报,做好以上档案的归档整理工作。协助党支部做好支部会议的组织、记录工作。

(2)、负责做好本站政治、法律学习的组织和记录等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对外宣传工作。

3、业务办公室:

(1)、负责管理、组织实施森林保护管理、森林病虫鼠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森林资源监测等业务工作。负责对本站的各项管护和林业工作职责、任务的制定,并加以督促检查。确定全站人员业务培训的内容及组织讲授。

(2)、负责及时向站领导提交公益林管护等方面的各类业务工作情况计划、总结,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及时按规定做好各类林业生产、业务材料的上报和准备、实施工作,以及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为本站提供林业生产中的技术服务保障工作。

(三)人员编制

截止2016年末,本站实有在职职工人数10人。

二、昌吉回族自治州北塔山国有林管理站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昌吉州财政局批复的2017年部门预算,昌吉回族自治州北塔山国有林管理站安排收入预算18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80.5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昌吉回族自治州北塔山国有林管理站预算总额为18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72.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8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172.5万元中,工资福利支出125.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8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1.0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8万元。

(三)2017年收支昌吉州北塔山国有林管理站预算公开

详见附表【1】、【2】、【3】。

(四)2017年昌吉州北塔山国有林管理站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1、基本支出预算

明细到“项”,详见附表【3-3-1】、【3-3-2】、【3-4-1】、【3-4-2】、【3-5-1】、【3-5-2】、【3-6-1】、【3-6-2】。

2、项目支出预算

明细到“项”,详见附表【3-7-1】、【3-7-2】。

三、昌吉州北塔山国有林管理站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昌吉州北塔山国有林管理站“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4.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2017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

(二)公务接待费用预算

2017年未安排公务接待费用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说明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4.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项目检查验收等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四)、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五)、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六)、“三公”经费:指州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1、【1】收支总表

2、【1-1】财政拨款收支表

3、【1-2】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表

4、【1-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

5、【2】收入预算总表

6、【3】支出预算总表

7、【3-1】支出预算总表(一)——资金来源

8、【3-2】支出预算总表(二)——经济科目

9、【3-3】基本支出预算——工资福利支出

10、【3-3-1】基本支出预算(一般公共财政)——工资福利支出

11、【3-3-2】基本支出预算(政府性基金)——工资福利支出

12、【3-4】基本支出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

13、【3-4-1】基本支出预算(一般公共财政)——商品和服务支出

14、【3-4-2】基本支出预算(政府性基金)——商品和服务支出

15、【3-5】基本支出预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6、【3-5-1】基本支出预算(一般公共财政)——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7、【3-5-2】基本支出预算(政府性基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8、【3-6】基本支出预算——其他资本性支出

19、【3-6-1】基本支出预算(一般公共财政)——其他资本性支出

20、【3-6-2】基本支出预算(一般公共财政)——其他资本性支出

21、【3-7】项目支出表——经济科目

22、【3-7-1】项目支出表(一般公共财政)

23、【3-7-2】项目支出表(政府性基金)

24、【4】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25、【5】政府采购预算表

http://www.cj.gov.cn/wcm.files/upload/CMScj/201706/20170602053003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