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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18-08-30 17:47:16 来源:昌吉州财政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 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自治州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制定部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根据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定自治州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自治州与各县(市)、财政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制定调节收入分配的财税政策,完善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3.承担自治州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制自治州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自治州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自治州本级和全州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财政预决算工作;完善自治州对下转移支付制度。

4.负责组织起草地方性税收立法计划、税收法规草案及其实施细则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按照管理权限拟定减免税规定和对自治州预算影响较大的临时和特殊的地方税减免事项;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监管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自治州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自治州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管理监督地方国库资金缴拨使用;负责制定自治州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管理自治州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工作。

6.负责制定自治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拟定和执行需要全州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管理自治州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

7.拟定和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按规定开展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工作;管理国债资金,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管理政府外债,组织实施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和审核、申报、转贷、签订贷款协定以及资金管理工作;承担地方金融企业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的监管工作。

8.参与拟定自治州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自治州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自治州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及财务;管理各项财政扶贫资金。

9.会同自治州有关部门管理自治州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资金,会同自治州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政策和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自治州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0.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自治州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11.管理和指导全州会计工作,规范会计行为;组织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补充规定并贯彻执行;组织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会计人员从业资格;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资产评估师事务所业务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

12.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自治州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金财工程)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内设机构

根据职责,纳入昌吉州财政局(本级)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有局机关内设的16个行政科室,单设昌吉州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昌吉州乡镇财政管理局、昌吉州财政票据管理中心3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昌吉州财政基建投资审核中心、昌吉州财政信息网络中心、昌吉州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昌吉州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昌吉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5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人员编制

州财政局编制人数91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3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31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7人。财政局实有在职人数88人,其中:行政在职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63人,事业在职25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州财政局(本级)部门决算包括:昌吉州财政局本级决算。

纳昌吉州财政局(本级)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昌吉州财政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2504.3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9.95万元,增长9.15%;支出240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49万元,增长2.15%,结余227.6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1.81万元,增长80.9%。收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社保、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工资调整、绩效奖金标准提高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

与预算相比较情况:2017年初收入预算1725.91万元,调整预算数2504.32万元,增加778.41万元;2017年初支出预算1725.91万元,调整预算数2402.5万元,增加676.59万元,年初预算小于调整预算数。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504.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51.76万元,占97.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52.56万元,占2.09%。与预算相比较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调入、新录用人员和调资;(2)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3)绩效奖金标准提高,在具体的执行中调整增加了财政拨款收入。

与预算相比较情况:2017年初收入预算1725.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5.91万元。调整预算数2504.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51.76万元,增加725.85万元;其他收入52.56万元,增加52.56万元。年初预算小于调整预算数。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4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4.29万元,占66.36%;项目支出808.2万元,占33.6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本年支出较上年增长2.15%,与预算相比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调入、新录用人员和事业人员调资增加了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支出;(2)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增加了社保缴费和住房公积金;(3)绩效奖金标准提高,实际发放的奖金增加;(4)对办公楼内外进行维修,维修(护)费增加;(5)对办公楼内外监控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维修(护)费增加;(6)办公楼安装了维稳安检设备。

与预算相比较情况:2017年初支出预算1725.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3.91万元,项目支出292万元。调整预算数2402.5万元,增加676.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4.29万元,增加160.38万元;项目支出808.2万元,增加516.21万元。年初预算小于调整预算数。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451.7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9.41万元,增长11.8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调入、新录用人员和事业人员调资;(2)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增加了社保缴费和住房公积金;(3)绩效奖金标准提高,在具体的执行中调整增加了财政拨款收入。

财政拨款支出2349.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9.95万元,增长4.45%。其中:基本支出69.45万元,项目支出30.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调入、新录用人员和调资增加了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支出;(2)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增加了社保缴费和住房公积金;(3)绩效奖金标准提高,实际发放的奖金增加;(4)对办公楼内外进行维修,维修(护)费增加;(5)对办公楼内外监控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维修(护)费增加;(6)办公楼安装了维稳安检设备。

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27.6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1.81万元,增长80.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办公楼一楼大厅改造装修工程未完工;(2)票据中心票据周转金结转结余;(3)财政自身建设经费和财政业务经费结转结余。

与预算相比较情况:2017年初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725.91万元,调整预算数2451.76万元,增加725.85万元;2017年初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725.91万元,调整预算数2349.95万元,增加624.04万元;2017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预算125.86万元,调整预算数227.67万元,增加101.81万元。年初预算小于调整预算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9.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9.95万元,增长4.45%。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5.90万元,205教育支出10万元,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25万元,213农林水支出26万元, 229其他支出13.80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274.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6.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5.9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52.73万元。人员经费支出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1)调入、新录用人员和调资增加了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支出;(2)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增加了社保缴费和住房公积金;(3)绩效奖金标准提高,实际发放的奖金增加;(4)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使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较上年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1)办公楼内外进行维修,维修(护)费增加;(2)对办公楼内外监控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维修(护)费增加;(3)办公楼安装了维稳安检设备;(4)聘用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由劳务费科目调整到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科目。

与预算相比较情况:2017年初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725.91万元,调整预算数2349.95万元,增加624.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调整预算数1274.49万元,增加152.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调整预算数899.53万元,增加394.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调整预算数175.93万元,增加77.66万元。年初预算小于调整预算数。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拨款。

与预算相比情况。持平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拨款。按功能分类0万元,按经济分类0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持平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227.6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1.81万元,增长(降低)80.9%。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27.6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1.81万元,增长(降低)80.9%。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56.69万元,比上年增加2.11万元,降低3.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89万元,占93.3%,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比上年减少2.11万元,降低3.84%,减少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厉行节约,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做到只减不增;公务接待费支出3.8万元,占6.71%,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和办法,严格控制公务用餐标准、陪餐人数,做到公务接待费只减不增。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我单位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8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保养费、检测费、加油费、保险费、停车费过路费等。2017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12辆。

公务接待费3.8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8万元,主要是上级和其他省市财政部门调研、考察、交流学习、工作检查等发生的接待费用。我单位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390人次。

与预算相比较情况:2017年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9.96万元,预算调整数56.69万元,增加26.7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和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安排预算,实际支出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8万元,预算调整数3.8万元,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6.16万元,预算调整数52.89万元,增加26.73万元,预算小于预算调整数。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昌吉州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32万元,比上年减少2.39万元,降低2.5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加强机关财务管理,按要求压减机关运行经费。

六、政府采购情况

昌吉州财政局政府采购计划320.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5.2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万元;实际采购320.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5.2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3647.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4.16万元,固定资产3213.01万元,其中:房屋9864.44(平方米),价值1507.69万元,共有车辆8辆,价值191.2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8台、价值475.27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价值159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价值879.85万元。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昌吉州财政局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0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2.52万元。其中:已缴国库2.52万元,已缴财政专户0万元,应缴未缴0万元,单位留用0万元。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项目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本部门单位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及结果:无。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没有其他需说明的内容。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01(类)06(款)01(项):指行政运行;201(类)06(款)02(项):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类)06(款)07(项):指信息化建设;201(类)06(款)99(项):指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报表封面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二、《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三、《资产情况表》

二十四、《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五、《基本数字表》

二十六、《机构人员情况表》

二十七、《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

二十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二十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十、《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昌吉州财政局

2018年8月30日

附件: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财政局2017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