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搜本站
搜索
昌吉州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18-08-30 17:58:21 来源:昌吉州国土资源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自治州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测绘基础地理信息的责任。组织拟订自治州国土资源发展规划;研究拟订自治州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矿产资源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办法,并组织实施。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自治区有关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监督检查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自治州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依法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承办土地、矿产案件的行政复议。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自治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组织编制自治州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组织编制自治州基础测绘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指导和审核县(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市)矿产资源规划、基础测绘规划。

(4)承担自治州耕地保护责任,使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组织实施自治州耕地保护和开发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指导和组织落实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论证、审核报批、项目验收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自治区和自治州人民政府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土地征用补偿费的听证、发放工作。

(5)承担及时准确提供自治州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拟订和组织实施自治州土地资源的现状调查、地籍调查、变更调查和统计的有关规定;负责自治州土地调查、统计、定级、登记、发证、年检和土地确权勘界工作;负责地籍调查、土地权属勘界机构资质的审核;建立自治州国土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对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动态监测。

(6)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组织实施自治州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的管理办法;实施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执行国家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依法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

(7)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管理和监督土地资产、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对土地市场和地价实施动态监测,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实施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8)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矿产资源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资料的审查;负责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储量日常和动态管理工作。

(9)承担地质环境保护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管理和地质遗迹的保护;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负责自治州地质环境监测站、网的统一管理;组织监测、监督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和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

(10)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对地质灾害进行监测,负责拟订上报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1)依法征收国土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负责安排并监督检查自治区和自治州财政拨给的国土资源工作经费及其他资金的使用,建立和实施国土资源财务行政收费管理制度,负责监督自治州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指导监督自治州国土资源系统的财务工作。负责本系统综合统计、地籍统计、财务统计工作,指导并监督下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财务、统计工作。

(12)负责自治州国土测绘的行政管理,审核测绘单位资质;对测绘资质单位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负责本行政区域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负责本行政区域地理信息获取与应用;负责本行政区域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地理信息数据变化监测和综合分析。

(13)负责并指导自治州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和测绘地理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

(14)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独立编制和核算机构数都是1个,昌吉州国土资源局内设13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科、纪检监察室、矿产资源管理科、地质环境科、矿产资源储量科、耕地保护科、土地利用科、地籍管理科、测绘科、规划信息科、执法监察科。

另下设昌吉州处理调节土地草场纠纷领导小组办公室、土地整理中心、土地储备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信访办、卫片办。

3.人员情况。

2017年年末单位在职人员53人(其中行政22人,事业29人,行政工勤2人),退休24人。2016年年末在职44人(其中行政22人,事业20人,行政工勤2人),退休23人,变化原因是因为单位事业编调入、新增人员9人,行政人员退休1人,退休人员工资于2016年9月统一交由社保局发放。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州国土资源局决算只包括本级决算。

纳入昌吉州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昌吉州国土资源局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8959.8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914.11万元,降低49.59%,支出5754.0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616.32万元,降低44.51%,结余19494.4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503.64万元,增长62.58%。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由于2017年没有开发新的整理项目资金,收到的整理项目资金是以前年度剩余项目资金,因此2017年度收入和支出较上年大幅度减少。结余资金较上年资金增加的原因是以前年度大批整理项目未完工、未验收,导致资金未拨付。

与预算相比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567.22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拨款7132.32万元。与本年收入合计8959.88万元,差额260.34万元。2017年收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567.22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拨款7132.32万元。与本年部门支出5754.03万元,比预算减少2945.51万元,主要是项目未完工,项目支出减少。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959.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99.54万元,占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260.34万元,占2.9%。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由于2017年没有开发新的整理项目资金。

与预算相比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567.22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拨款7132.32万元。与本年收入合计8959.88万元,差额260.34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754.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4.5万元,占13.98%;项目支出4949.53万元,占86.0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由于2017年没有开发新的整理项目资金。

与预算相比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567.22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拨款7132.32万元。与本年部门支出5754.03万元,比预算减少2945.51万元,主要是项目未完工,项目支出减少。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699.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5.55万元,增长0.87%。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17年人员调入、考入人员加大,年底追加新增人员经费2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5754.0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616.32万元,降低44.51%。其中:基本支出804.5万元,项目支出4949.53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员较上年人数增加,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长;2017年没有开发新的整理项目导致项目资金支出减少。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2700.2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05.85万元,增长16.44%。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大批以前年度整理项目未完工未验收导致资金留存。

与预算相比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567.22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拨款7132.3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与财政拨款收入8699.55万元保持一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与财政拨款支出5754.03万元保持一致,支出减少主要是项目未完工,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7.0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9.65万元,降低4.95%。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压减支出。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53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251.2万元,测绘事物支出10万元,其他支出12.36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740.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4.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5.1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7.22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337.09万元,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支出情况保持一致。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67.2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917.25万元,降低79%。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整理项目减少,专项资金拨入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16.9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544.59万元,降低50.7%。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开发新的整理项目,整理项目支出主要是以前年度余款。

与预算相比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67.22万元,与预算相比持平。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16.94万元,与预算相比持平,没有开发新的整理项目,整理项目支出主要是以前年度余款。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416.9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544.59万元,降低50.7%。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开发新的整理项目,整理项目支出主要是以前年度余款。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城乡社区支出4416.94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4416.94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16.94万元,与预算相比持平,没有开发新的整理项目,整理项目支出主要是以前年度余款。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22700.2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05.85万元,增长16.44%。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2700.2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05.85万元,增长16.44%。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52.54万元,比上年减少2.45万元,降低4.46%,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国家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减少接待。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加(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国家八项规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09万元,占91.53%,比上年减少0.01万元,降低0.0002%,减少原因严格公务派车制度,减少不必要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4.45万元,占8.46%,比上年减少2.45万元,降低35.5%,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持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减少公务用车餐频次。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7单位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0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费、车辆修理费、车辆审验费、车辆保险费、车辆过路费等。2017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7辆。

公务接待费4.45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45万元,主要是组织召开系统工作会议及上级单位年终考核的基本用餐等。2017单位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315人次。

与预算相比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52.54万元,与预算保持一致。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昌吉州国土资源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4.5万元,比上年增加85.13万元,增长11.83%,主要原因是单位编制内人员增加而使经费有所增长。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单位政府采购计划63.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实际采购63.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23998.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720.12万元,固定资产1278.08万元,其中:房屋4235.63(平方米),价值443.06万元,共有车辆7辆,价值231.14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520.72万元。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昌吉州国土资源局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0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万元。其中:已缴国库0万元,已缴财政专户0万元,应缴未缴0万元,单位留用0万元。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11个,涉及预算11741万元,项目支出决算3896万元。

这11个项目为2017年度“访惠聚”村级惠民生土地整治项目。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单位部分。212城乡社区支出(类)21211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121100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整理项目专项资金。22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22001国土资源事务(款)2200101行政运行(项):指在职人员经费及单位运行办公经费。22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22003测绘事务(款)2200304基础测绘(项):指自治区测量标志维护保护专项经费。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报表封面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二、《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三、《资产情况表》

二十四、《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五、《基本数字表》

二十六、《机构人员情况表》

二十七、《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

二十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二十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十、《××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昌吉州国土局

2018年8月30日

附件:1、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2017年决算公开表.XLS

      2、昌吉州国土资源局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xls